1.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1股东会议决议;
1.2公司章程修订案;
1.3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业证复印件;
1.4所属区典当企业监管部门或审批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和《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1.5产权证、租赁协议或者拨付使用证明(相关的产权权属原件经区核对后退还);
1.6经营场所平面图、位置图;
1.7拟用房产近期七寸彩色外沿及内部照片各一张(贴于A4纸,经办人签名、按手印并签署日期);
1.8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须现场查验);
1.9承诺书。
备注: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各区审批局留存一份,市金融局留存两份。股东会决议、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上全体股东应签字盖章(法人股东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并按手印);其他文件应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该如何办理?
第一步: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
第二步:携带纸质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事项的变更,所属区审批局在《典当行(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和《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携带纸质材料到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202,市金融局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通知企业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
具体情况可咨询:58980076。
3.相关文件是否有规范模板?
3.1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3.2典当行(含分支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3.3授权委托书;
3.4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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