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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9

2022年,市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把好信息制发、审查、公开等环节,加强岗位培训,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报备、及时存档,应公开尽公开。

一、总体情况

全年在各媒体平台公开发布信3326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204,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4件。发布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3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件16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

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做好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抓好机构信息、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责边界。

(二)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畅通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政策起草或业务主管处室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依托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对群众反映的政务舆情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

(三)推进政务工作阳光透明公开紧密结合全局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将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充分向社会公众公开,解读重大政策,不断征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及时查收、办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强化申请公开事项内部流转程序管理,做到按时及时、积极回应、依法公开。贯彻落实《天津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信息,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就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立足职责任务,专题对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等进行政策解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金融政策进行解读。例如,针对市金融局与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联合印发的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发布一图读懂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材料,采取漫画图文(图一)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详细解释政策制定的相关背景、目的、意义等,方便公众理解,提高金融服务精准性、直达性和有效性


(图一)

  (四)强化正面引导营造金融高质量发展舆论环境坚持服务实体擎画金融高质量发展蓝图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金融助企纾困、服务产业链、防非处非宣传等重点亮点工作,会同媒体专题策划宣传报道方案,努力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效果。今年以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新社中央媒体,证券日报、经济时报行业媒体,两报两台本地媒体和搜狐、新浪等商业媒体刊(播)发原创新闻报道650篇(条)其中《人民日报》刊发2篇、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栏目播发10余条、《天津日报》《今晚报》刊发近70坚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022局有关负责同志先后3次做客天津政务网,3月份,介绍我市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4月份,介绍我市金融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措施;5月份,介绍我市金融部门及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支持政策和措施。(图二、图三、图四)


(图二)


  

(图三)



(图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2.重复申请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七)总计

16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网站建设质量水平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在运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网站布局,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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