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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14:50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年在各个渠道及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信息3344,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11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10件。发布局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18项,办理结果59项;行政处罚9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布实施政府采购公示15项。紧密结合全局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将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充分向社会公众公开,解读重大政策,不断征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件71。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0件。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成重点围绕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和完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良好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公文制发审核制度,利用内网综合办公系统把公文起草、报审、制发环节,将信息公开审查的流程与公文制发环节相融合,形成业务处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信息中心逐层审签的有效工作链路。凡由我局形成的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程序,明确信息公开标题、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做到未保密审核信息不上网、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外网信息发布事项审批、做好工作记录和保管存档。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提高全体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作为网站的核心功能定位,着力构建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着眼功能完善、内容规范、方便快捷切实加强网站建设、监督、管理。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需求,利用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契机,调整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搜索查询功能,设置专门政民互动入口,完善政务公开功能,提升主动公开效果有效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三)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务阳光透明。立足我局职责任务,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金融政策进行解读。例如,“关于建立帮助中小微企业共克疫情时艰的金融快速响应机制的通告。采取漫画图文(图一)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事项。详细解释政策制定的相关背景、目的、意义等,方便公众理解,为疫情期间天津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图一)

  (四)主动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始终坚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参加海河传媒中心特别策划节目“向企业家报到为企业家讲政策”专题直播,运用政务访谈形式全方位为百姓解读天津市金融服务政策宣讲,面向企业家现场进行解答,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金融品牌,详细介绍了天津金融业发展情况。(图二、图三)

         (图二)                 (图三)

  (六)坚持先行先试,强化机构监管。为保障天津在全国融资租赁业聚集区和发展高地地位,积极推进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融资租赁业发展升级版,不断健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发布两批融资租赁企业黑名单80家,释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强监管、防风险信号,强化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图四)

(图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46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13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9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942.19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74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不够细化;在运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今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较往年翻倍增长,在主动公开行政事项中,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政策依据,并且不断侧重对政务服务、结果的公开;局相关负责同志主动走进直播间面向公众向企业家报到,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正确发声,引领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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