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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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00:00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全年在各个渠道及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信息约1597条,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10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4件,配套政策解读14件。紧密结合全局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将重要会议、活动和决策内容充分向社会公众公开,解读重大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公众理解和支持。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申请答复的实效。全年答复依申请公开件339注意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功能,办理查询更加快捷方便,规范各部门工作机制,提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答复依法合规,妥善处理好疑难复杂的依申请事项。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构改革后,市金融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为组长,各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和完善由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良好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公文制发审核制度,我局新建的内网综合办公系统,在线上把好公文起草、报审、制发三个环节,将信息公开审查的流程与公文制发环节相融合,形成业务处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信息中心逐层审签的有效机制。凡由市金融局形成的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程序,明确信息公开标题、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做到未保密审核信息不上网、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外网信息发布事项审批、做好工作记录和保管存档。

()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金融局政府网站监督管理,着眼功能完善、内容规范,在原有的网站栏目设置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功能。市金融局网站始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作为核心功能定位,构建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需求,网站提升完善信息搜索查询功能,开通了政府信息向公众开放的窗口,设置了专门的政民互动入口,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有效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加强制度落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全市印发的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提高全体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金融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发布局行政许可和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18项,理结果6项;发布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业行政处罚5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布实施政府采购公示3项。

()加强政策解读,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全年着眼金融局承担的职责任务,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金融政策发布解读。例如扩大金融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方案”、“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实施细则。采取PPT图文(图一)、问答等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事项。详细解释政策制定的相关背景、目的、意义等,方便公众理解,为天津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

 

图一

 

(二)主动引导,正面回应。市金融局始终坚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分别在“法之纵横”、“公仆走进直播间”开展专题直播节目,运用政务访谈形式全方位为百姓解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处非宣传“广播听得到”。运用主要媒体引领社会舆论:市金融局、津云、天津广播电台“金融机构服务天津实体经济”系列访谈第一期:专访市金融局副局长武岳——服务实体经济 天津打造五大金融创新品牌,详细介绍了天津金融业发展情况。(图二)

 

(图二)

    (三)强化监管、先行先试。天津作为全国融资租赁业聚集区和发展高地,在积极推进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融资租赁业发展升级版的同时,市金融局不断健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发布两批融资租赁企业黑名单35家,释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强监管、防风险信号,强化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促进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图三)

 

图三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申请人的类别。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人多以自然人为主,自然人申请331件,企业申请8件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9,其中信函申请2件;现场申请7件;网络申请33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申请各类交易所监管信息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33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公开答复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5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5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4;其他按照《条例》要求做出的答复64件。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审视,用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来审核,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在运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不足,市金融局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年初机构改革完成后,市金融局的职责工作有了较大变化,行政审批事项较往年翻倍增长,在主动公开行政事项中,市金融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政策依据,并且不断侧重对政务服务、结果的公开;2019年度市金融局在“津云平台——云上金融局”发布信息约368篇,局相关负责同志接受媒体访谈解读政策,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正确发声,引领社会舆论。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全年在各个渠道及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信息1597条,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10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4件,配套政策解读14件。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申请总数为33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公开答复9件;不同意公开答复5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5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4;其他按照《条例》要求做出的答复6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37

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7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1623.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4

8 

 

 

 

 

3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2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15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69 

5 

 

 

 

 

 274

(七)总计

 331

8 

 

 

 

 

3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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