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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金融工作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3-26 00:00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和附注九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金融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简政放权、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着眼公开平台功能完善、内容规范,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加强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着眼功能完善、内容规范,完成了金融局网站改版工作。此次改版以“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民互动”作为核心功能定位,构建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将金融局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系统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平台。

 

改版后的外网网站,优化栏目设置,加强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网站提升完善信息搜索查询功能,开通了政府信息向公众开放的窗口,设置了专门的政民互动入口,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有效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

(二)解疑释惑,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着眼金融局承担的职责任务,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金融政策开展解读。例如,“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天津市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现场监管工作指引”、“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等。采取访谈、问答等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事项。详细解释政策制定的相关背景、目的、意义等,方便公众理解。

(三)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注意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提升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功能,办理查询更加快捷方便,规范各部门工作机制,提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实效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答复依法合规,妥善处理好疑难复杂的依申请事项。

(四)加强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印发了《2016年天津市金融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上下功夫,提高全体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金融局公开的政府信息1815条,答复公众电话咨询1000余个,答复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1401件。

(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推动。建立和完善由宣传处(网络信息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逐件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公文制发审核制度,把好公文起草、报审、制发三个环节,将信息公开审查的流程与公文制发环节相融合,形成业务处室、宣传处、办公室、局领导逐层把关的有效机制。凡金融局形成的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金融局外网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核程序,明确信息公开标题、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做到未保密审核信息不上网、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安全。加强《保密审查单》的登记、做好工作记录和保管存档。

(四)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2017年度金融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外网网站进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并将复文公开后的舆情反映随时跟进了解,认真做好舆论引导,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五)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检索查询功能,不断提升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金融局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5条。二是金融局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凡金融局制定的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及时向市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文件。全年主动公开了15个文件,共向3个市级查阅中心报送纸质文件45份。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9,其中信函申请49件;现场申请87件;网络申请119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各类交易所监管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政策咨询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32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9件;同意公开答复11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8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7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7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9;其他按照《条例》要求做出的答复343件。

、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起,因答复内容被确认违法2起,没有因答复程序违法造成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情况。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审视,用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来审核,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规范;在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七、2018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公开内容,增强重点领域特别是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个方面,做好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同步联动,防止脱节。

(二)进一步抓好制度规范。紧紧围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存档等环节,理顺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确保答复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对社会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各类公开载体的特点,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访谈、新闻媒体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结合受众群体对政府信息的不同需求,着力在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精准推送、丰富形式上下功夫,及时准确将政府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积极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四)进一步抓好教育培训。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8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329

     1.当面申请数

87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1193

     4.信函申请数

49

  (二)申请办结数

1329

     1.按时办结数

1240

     2.延期办结数

89

  (三)申请答复数

13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1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7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24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7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9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6

八、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邮编:300040,电话:022--58980050)。    

                             

                              20181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