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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5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台盟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我市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的提案,经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特点需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支持直接融资,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风险分担,为民营经济发展添劲助力。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4.3%,增速高于20224.5个百分点,占全市生产总值37.3%,比2022年提升0.2个百分点;税收持续提高,2023年民营经济税收同比增长26.1%,对全市税收贡献率达45.5%;经营主体稳步增加,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数同比增长8.0%,新登记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同比增长13.3%;除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外的民间投资增长4.1%,快于同口径全市投资3.1个百分点。

    一、已开展工作

(一)持续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

20239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设民营经济发展局,统筹推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关工作。202311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3轮督促推动全国各地设立民营经济处工作。202412日至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在晋江市召开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再次提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联合各有关方面,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截至20242月,内蒙古、福建、贵州、云南、陕西、山西、青岛等6省区和1个计划单列市已经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处或民营经济发展局。北京、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湖北、甘肃、广西、西藏、湖南、河北、宁夏、河南、江西、新疆、安徽、青海、辽宁、海南、吉林、宁波等21省市和1个计划单列市正在推进设立专门机构。其中,我市计划在市发展改革委新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处,作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机构,分管民营经济、双万双服促发展等工作。

    (二)持续加大政策引领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通过提升数字普惠服务水平、建立多维服务机制、发挥担保增信作用、畅通对接服务渠道、深挖有为政府潜力,全方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有效融资需求,建立多元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二是组织开展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四五六专项行动将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制定规划目标、倾斜信贷资源着力提升民营企业信贷增速、民营企业贷款占比以及对民营经济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获得信贷指标提升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调研行和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先后组织和平区、南开区、西青区等地开展现场调研服务,着力从增加资金供给、提升对接质效、畅通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方式、健全信用体系等方面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四是壮大民营科技型企业底盘。开展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截至2023年底,有效期内天津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达到343家,其中民营企业228家,占比达到67%。瞄准企业上市审核标准要求,全面梳理入库企业上市全流程相关需求,在项目申报、平台建设、科技奖励、高企认定、人才培养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为拟上市企业增加科创属性。

(三)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发展

一是民营企业已经并正在进一步成为我市上市企业主力。2023年,我市新增上市企业5家,均为民营企业,其中3家境内上市首发融资规模27.89亿元;自2019年注册制试点改革以来,新增28家上市企业,其中民营企业22家,占比79%2023中重科技成为沪市主板注册制首批IPO企业。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推动落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中国证监会公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第二批),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通过备案,截至2023年末,我市262家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专板培育,民营企业占绝对多数。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绿色通道审查机制建设,与全国股转公司签署绿色通道监管合作备忘录。2023年,朗诺宠物、迅尔科技、加美特等3家民营企业通过绿色通道成功挂牌。三是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多次赴证监会汇报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发债注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举办天津专场债券融资培训交流会提高我市企业对债券市场的认识和实操能力,提升企业利用债券进行融资的主动性。2023年我市民营企业共发行公开市场债券52只,发行金额196.24亿元。四是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龙头上市公司等合作设立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资本和产业支撑作用。2023年,金融部门牵头组织召开两次母基金设立政策目标审查会议,助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创新。

(四)持续提升民营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服务水平

一是走访服务上市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走访上市公司工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国视频会议要求,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走访服务上市公司相关工作,着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走访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并在市领导带队下已实地走访6家企业,其中民营企业4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解决上市公司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拟上市企业走访和协调力度。发挥市区两级上市办联动及沪深北交易所天津服务基地作用,开展北交所上市专项推动工作,走访企业80家;2023年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天津服务基地共举办活动40场,参与企业760家次,走访及座谈对接企业198家次,民营企业占比90%以上。召开走进滨海新区 助力支撑引领天津市民营企业上市服务工作推动会,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冀国强同志出席并讲话。25家银行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定期梳理推送有上市意愿和潜力的科技企业名单。组织海河产业基金及优质创投管理机构赴拟上市企业洽谈对接,为企业引入战略投资方。协调20余家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遇到问题,助力加快上市筹备节奏。三是加大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以高标准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为重要契机,建立覆盖政策、服务、资金、项目的支持体系,增强园区引育优质企业能力,为培育更多科技企业上市提供源头活水。四是优化融资服务提升科技赋能。举办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题座谈会,建立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金融走进商会、企业活动。推动政银企会对接工作机制常态化运作,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企业和项目名单,组织银行积极对接。聚焦产业、科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特色化融资对接。持续发挥融资服务专员机制作用,推动融资服务专员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形势研判、投融资对接等精准服务。

(五)加大信贷支持强化风险分担

一是深入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建立服务民营小微授权、授信、尽职免责、激励考核、信贷支持五张清单,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融资便利性、增强信贷获得感。截至2023年末,天津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927亿元,同比增长8.7%,较上年末提升5.1个百分点。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扩大全市小微企业受益范围和融资担保规模。推动形成由国家融担基金、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天津地方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及区域专项资金等5方分险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各政府性担保机构降费让利,简化流程,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截至20242月末,市融担基金累计发生额192.57亿元,服务各类市场主体12812户次;再担保余额56.58亿元,2697户、3259笔。其中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占比超过95%,银担分险业务占比94.92%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推进金融有力有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发改部门稳步推进体制机制完善,不断提升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效果。二是上市牵头部门根据政策环境和企业实际,加大企业上市服务力度,夯实上市后备基础,着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工作;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债、再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海河产业基金与优质民营企业合作设立母基金投资产业科技创新。三是工信和科技部门抓牢产业科技关键点,加大优质中小企业评定力度,聚焦主题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链等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功能,用好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绿色通道公示审核两种便利机制,提高企业申报挂牌效率,简化企业挂牌审核程序,加速北交所上市;不断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优选上市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针对交易所审核重点关注的科技创新能力指标,持续帮助企业增强科创属性。四是坚持上市+招商,积极发挥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协调作用,针对企业在培育、股改、上市过程中提出的困难需求和工作推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着力加强对有上市潜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招商力度,积极促进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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