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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28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民建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将东疆港融资租赁政策向市区优势区域拓展的建议,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提案阐述了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现状、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进一产业开放’模式打造‘东疆+津城核心区’双核联动的‘金融租赁创新示范区’”的建议,对我市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我们工作很有启发。我市围绕巩固优势促进融资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更好推进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一、巩固拓展优势力争保持融资租赁行业全国领先

(一)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市融资(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1131家,资产总额2.15万亿元,机构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居全国前列。其中,金融租赁公司10家,全部注册于滨海新区,资产总额约7419亿元;融资租赁公司1121家,资产总额约1.41万亿元。从地区分布情况看,滨海新区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全市占比均超过99%。从股东背景情况看,全市央、国企背景融资租赁公司超过160家,已经形成由龙头企业带动并初具规模的机构体系,打造出租赁业在全国的比较优势。从资金投放领域看,资产分布主要集中在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能源设施、通信电子、医疗制药等多个领域,服务绿色产业租赁资产占比超过20%,居于全国首位,服务领域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基本保持一致。尤其是飞机、船舶、海工平台作为我市租赁产业的传统特色业务在全国保持领先优势。截至今年2月末,东疆累计完成2255架飞机、761艘船舶、79座海工平台的租赁和处置业务,世界级船舶租赁中心建设步伐加快,全球第二大飞机租赁聚集地优势不断巩固。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直以来,我市持续推动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不断加强监管服务创新,着力完善行业发展长效服务机制,与有关部门和区加强协调联动,逐步建立起涵盖法律、监管、外汇、海关、财税等全方位配套制度。制定印发《建设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围绕打造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国际船舶租赁中心、国际出口租赁离岸租赁中心三个世界级租赁中心和绿色能源、车辆、医疗器械、建筑设备四个租赁特色业态,加快建成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积极向国家争取跨省展业、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行业过渡期延长等支持政策;构建金融支持租赁常态化机制助力拓宽融资渠道,截至2023年末,我市金融机构租赁产业融资余额超过2300亿元,较年初增长超20%2023年,我市21家融资租赁公司共发行各类债券203只,发行规模1382.3亿元,同比增长19%;积极研究探索区域性绿色租赁标准,指导支持东疆建设绿色租赁服务流程试行区,发布《绿色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引、绿色融资租赁企业评价指引,出台全国首个融资租赁绿色评价机制,截至2023年末,绿色租赁资产超4800亿元;全国率先试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政策、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政策,成为全国首个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率先创新性开展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涌现出跨境跨关区海关异地监管融资租赁业务、货机跨境资产包交易、综合保税区内飞机客改货业务、离岸发动机融资租赁业务等多例全国首单,2024年,东疆完成全国首单交付监管飞机跨境交易、我国内燃机车首次保税租赁至非洲,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巩固拓展行业发展优势情况

围绕巩固优势,以产业开放模式打造东疆+津城核心区双核联动的租赁创新示范区,我们主要围绕支持政策的适时复制推广、加强载体建设、促进产融结合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支持政策的复制推广应用。外汇方面2015年,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印发《关于印发〈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示范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汇发〔2015162号),在天津自贸区内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类公司向境内承租人收取外币租金。201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21号),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实现了东疆融资租赁外汇支持政策的拓展。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类公司适用该项政策。 20213月,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指导天津市银行自律机制发布《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方案中已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范围从自贸区扩大到全天津市范围。目前,全市优质企业在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时,银行可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税收方面经市税务局积极争取,2008年以来,国家在东疆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租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包括融资租赁出口退税政策、租赁企业与航空公司平等享受进口税收政策、差额纳税政策等。最先在天津东疆试点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2014年已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通过跨区域楼宇合作,努力实现产业发展与资产盘活双向赋能。截至目前,滨海新区已在周大福金融中心(经开区)、君隆广场(和平区)、意大利NEX意巷(河北区)等区外载体打造金融、科技、新消费等特色主题楼宇。东疆在经开区周大福金融中心7—11层和43层(面积合计1.62万平米)建设东疆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服务中心,实现区域规划、业态集聚、成果展示、商务会务等功能,提供沙龙活动、融资租赁培训等服务。
    三是促进产融结合,充分发挥东疆租赁业聚集效应和比较优势,更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市金融局持续引导租赁公司服务实体,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找准定位、回归本源、深耕主业,着力提升行业服务小微、科技、绿色能力水平,发布38个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典型案例,组织专场产融对接、宣介典型创新案例,评级年度内开展的市场化业务中服务支持天津市实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监管评级予以加分我市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天津市企业资产余额838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为抓手,优化支持政策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服务监管创新,适时将东疆融资租赁行业支持政策向市区优势区域复制推广,产业开放模式打造东疆+津城核心区双核联动的租赁创新示范区,全力推动我市融资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动政策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财税、海关、外汇各项政策支持,并结合实际需求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积极优化业务管理政策,结合我市推进跨境贸易业态发展重点工作,着力推动综保区内飞机维修改装业务创新以及离岸租赁业务方面突破持续构建市区联动监管服务体系结合打造“津城”“滨城”双城的发展格局,形成市区两级双促双服工作体系,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行业集聚。

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指导支持东疆重点利用京津国际中心(和平区)载体资源,推动融资租赁企业实地办公,让企业充分享受东疆租赁支持政策创新与专业服务同时,充分享受市区核心区域便利配套条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323号)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主题鲜明、业态集聚、创新驱动、服务高效的金融集聚标志区,努力形成“双城”联动、优势互补、错位协同、服务全市的发展格局。

    三是进一步促进服务实体。深入研究探索我市融资租赁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路径,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发力。引领我市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天津市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围绕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项目需求清单和我市重点产业链精准撮合对接,下大力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全身心投入服务制造业立市实践,在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中贡献租赁力量。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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