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委员: |
一、围绕提案建议已开展的工作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同我们一直以来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2021年以来,围绕提升工作效能、形成工作合力,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将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企业能级提升作为重要任务,壮大我市科技型企业底盘。通过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加强“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入库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分别达4974家、378家,累计认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230家。 (二)持续推动企业上市取得阶段性成效。充分运用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21年市上市办协助企业出具协调函1210件、2022年以来出具600余件;积极落实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完善资金审核工作机制,兑付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申请;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天津基地作用,2021年联合走访企业19批33家,举办线上及线下培训13场;2021年举办深交所天津服务周,组织拟上市企业赴深交所及华为、平安等企业开展体验式培训和实地考察;今年,北交所天津基地建设成功落地,会同北交所专家开展企业座谈、走访等活动。2021年我市津荣天宇、依依股份、爱玛科技等3家企业首发上市,中国铁物重组一汽夏利上市,凯莱英登陆港交所实现A+H上市,海瓴科技、津裕丰和滨中科讯等3家企业新三板挂牌。2022年以来,兆讯传媒成功上市、唯捷创芯通过证监会注册。 (三)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在争取国家基金支持方面,海河产业基金与国开装备、中电科、国电投和中石化等一批国家级产业资本合作设立了一批聚焦信创、高端装备和新能源等科技领域的母基金,带动一批优质项目在津落地,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在加大初创科技型企业筛选和储备方面,我市已设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正在积极筹备设立天使母基金,将进一步完善早期项目的培育机制。在推动企业上市方面,我们以产业链项目库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挖掘和培育力度。目前拟上市企业中,产业链企业占比61.29%,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32.26%。 (四)推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机构,推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在高新区成立全国农行系统首家信创专营支行,工商银行赋能设立两家产业分(支)行,在准入条件、绩效考核上作出差异化安排,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业务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的引领作用,支持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扩大担保覆盖面,积极创新担保产品和业务模式,采用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更好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末,我市持证法人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281.63亿元,较去年增长123.9%,其中涉及中小微企业担保余额76.55亿元。 (五)针对科技企业需求做好金融产品应用。围绕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金融服务创新,不断加大对科技领域的金融服务供给。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我市金融机构针对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在内的科技企业特点开展产品创新与推广,目前,我市区域内主要银行、保险、租赁等机构均推出了符合科技企业特点、针对科技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涵盖了我市雏鹰、瞪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首台套等各类型科技企业,链接了企业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税收、用电、人才等各类资源,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创新创业、成长成熟、上市挂牌等不同阶段企业提供了丰富产品。 (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支持企业发展。推动“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实现企业线上身份认证、金融机构产品展示、企业融资需求发布、“企业自选产品+金融机构抢单”服务、企业政务数据报告推送、惠企政策及融资成功案例展示查询等功能,为银企双方提供更加高效的精准对接服务。截至2021年末,平台已汇集社保、医保、市场监管、司法等17个单位的政务信息,3600万条政务数据;入驻银行、小贷、担保、租赁、保理、保险、投资机构等7类共计61家机构,发布金融产品174个,累计完成授信170余亿元,惠及企业1.2余万家。成功举办系列融资对接和企业培训会101场,其中开展“专精特新”和“科技企业”专题活动7场。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吸纳提案意见和建议,依托市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上市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区协同效应,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动更多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步伐。 (一)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将对入库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建立“一企一策”帮扶制度,推动科技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增强科技属性,加强技术迭代创新能力。支持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在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奖励、高企认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利用三大交易所天津基地资源,为科技企业提供更专业、更有针对性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拟上市企业服务培育活动,畅通天津企业同“三所一司”沟通渠道。 (二)积极推动落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今年2月份证监会正式批复我市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该试点在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有利于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高层次资本市场的联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作用更好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将积极推动试点工作落实,构建实施企业分层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综合金融服务和创新基础支持、政策配套支持的“3+2”服务体系,打造新型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