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林凤桐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促进农村金融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市金融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农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津金规范〔2017〕4号),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发展。二是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局拟定的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号),建立了由全市21个相关部门、11家金融机构组成的全市普惠金融发展工作联系机制,将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能力作为其中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动。三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稳步开展我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与人行天津分行等部门继续加强合作,认真完成我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年度总结与中期评估工作,多次召开业务对接与工作推动会,赴武清、宝坻、蓟州三个试点区实地调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天津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定期报告和月例会及联络员工作制度的通知》,不断规范健全统计制度体系。2017年,三个试点区均已实现放款,农行天津市分行、邮储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武清村镇银行、蓟州村镇银行在三个试点区合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41笔、910万元。
三、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配合市农委进一步完善我市特色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品种。通过多方调研和对我市新险种试点工作进行评审,在原有12个险种的基础上,新增了棚内作物保险、牛奶价格指数保险、葡萄种植保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蛋鸡养殖保险、生猪价格保险6个试点新险种,我市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达到18个。积极争取国家监管部门支持,人寿财险天津分公司获批成为我市第四家能够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公司,持续推进我市政策性农险扩面、增品、提标。2017年,我市政策性“四险统保”承保农户超97.71万户,提供风险保障178.34亿元,保费收入3.78亿元,承保各类牲畜448.61万头,承保各类作物和温室大棚453.83万亩,支付赔款2.14亿元,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农业发展,保障了农民生产生活。
四、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规范服务“三农”发展
为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不断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切实缓解涉农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截至2017年末,全市共有融资担保机构39家,在保余额93.82亿元,其中,融资担保余额85.57亿元,在保户数2501户,放大倍数1.2倍;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69家,贷款余额210.21亿元。
五、争取总部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积极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利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推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