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建设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建议》,在深入分析我市金融业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基础上,从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完善金融产业链、完善商业运营环境、引进培养金融人才等方面提出了重要意见建议,立意超前、思路开阔、深入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参考。我们会同市国资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情况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牢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围绕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定位,以现代金融理念推进对金融开放创新进行大格局、大布局的重构,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自贸试验区框架下的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业发展质量效益、创新动力活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为我市乃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高起点谋划布局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我市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强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加速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特别是今年2月,在近十年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以及近两年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基础上,我市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17年底形成初步框架、2020年底基本建成、2030年底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的总体安排和九大方面的30余项重点任务,是长期指导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描绘了我市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庆民副市长在今年4月28日召开的全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实部署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市金融局作为协调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实施意见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今年4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1141亿元,同比增长7%;各项贷款余额30272亿元,同比增长12.2 %。截至2016年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1735亿元,同比增长9.1%,占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7%。
(二)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一是设立海河产业基金。积极推进设立海河产业基金,由市财政出资200亿元设立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它社会资本形成1000亿元左右规模的母基金群,力争撬动社会投资5000亿元,助力我市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今年3月29日,海河产业基金注册成立;4月8日,海河产业基金挂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七家金融机构总部与市政府签署了框架协议,五年内七家签约单位将为海河产业基金(含母基金、子基金)提供资金支持。紫光集团、弘毅投资等七家知名基金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推动重大项目在津投资落地。二是做大做强金融机构。2016年以来,中铁建金融租赁公司、天银金融租赁公司、天津医药集团财务公司等5家法人金融机构开业,国泰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累计达到67家,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丰富完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选择。设立了我市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并不断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金改30条”政策落地实施,已有超70%的政策落地,23项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有离岸业务资质的银行总行授权天津自贸试验区分行开展离岸业务等十几项金融创新政策已经落地,中新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政策扩展到全市范围。区内企业开展境外融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为涉外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招商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将客户传统境内配资的融资模式优化为离岸配资,帮助客户成功完成美股上市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认购和融资,后续协助客户标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成立了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作为主账户企业,设计搭建自贸版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引入人民币资金9亿元;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帮助某大型国有集团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发行欧元债券,为企业打响了国际知名度,使得天津市国有企业真正“走出去”,并为该集团搭建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成功为企业实现了境外发债资金的回流,用于实体经营。我们建立了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案例发布制度,累计确定四批38个创新案例,形成了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新经验。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至今年3月末,区内持牌金融机构达到135家,其中法人金融机构16家;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3.5万个;办理跨境收支894.8亿美元;结售汇351.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2049.5亿元人民币。
(四)巩固提升我市租赁业全国领先地位。制定出台了《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全市租赁业发展制定了时间表、任务单和路线图,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市商务委牵头正在制定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行动方案,将于近期正式执行。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关于融资租赁企业兼营商业保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了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范围。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印发通知将天津等4个自贸试验区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确认工作下放,我市已分两批确认了12家内资融资租赁企业,全市内资租赁试点企业累计达到30家,居全国第一。截至2016年末,我市融资租赁法人机构1193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9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30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1154家),比上年新增533家;注册资本5019亿元,比上年新增2336亿元;资产总额近1万亿元,占全国的近3成,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共完成1144架飞机租赁业务(含大飞机701架,公务机288架,训练机22架,直升机53架、其他机型80架),发动机90台,国际航运船舶103艘,海上石油钻井平台10座。飞机、国际航运船舶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分别占全国的90%、80%和100%。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超过600亿美元,税收贡献超过100亿元。推进融资租赁支持企业装备改造升级工作,已完成第一批28个项目的资金拨付工作,总投资13.6亿元,设备融资租赁额4.9亿元,安排资金3239万元,第二批申报项目正在审核中。
(五)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加速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和新三板挂牌。市上市办积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区政府和各方力量,组织召开了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中期推动会、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等重要会议,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支持政策,推进市政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构建天津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融资信息化网络体系,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类问题,2016年累计为92家拟股改上市挂牌企业开具绿色通道证,组建3个市级宣讲团对16个区和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全覆盖宣讲,形成了机制保障、政策扶持、舆论引导的强大合力。截至今年4月末,我市上市挂牌企业数量达到239家,比2016年初新增102家,一年多时间里接近翻一番。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7家,境外上市公司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88家。二是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全市重点领域,支持我市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工具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2016年全市累计发行各类债券2461亿元,同比增长23 %。三是规范发展各类交易场所。积极争取中国证监会支持,加快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33家交易场所现场检查预验收已全部完成,确保6月底前通过清整验收。
(六)着力提升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被列为全国首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天津银行被列为全国首批试点银行。为推动做好试点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试点银行在我市设立投资子公司,支持天津银行等试点银行在我市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截至2016年末,天津银行等试点银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贷款余额约2亿元,支持科创企业14 家;内部投贷联动已储备项目50余户。二是推进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累计设立4家科技支行和346家科技型企业专营机构,截至2016年末,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2408亿元。全市涉农银行网点1326个,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5659个,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666亿元。浦发、招商、平安、交通等4家具备离岸业务资质的银行全部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直接自主开办离岸业务。制定实施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租赁、担保等方式,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中征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累计接收登记241万余笔,受理查询1084万余笔,出具查询证明107万余笔;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融资交易6.65万笔,成交金额4万亿元。我市在2014年成立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国内仅有的一家从事住房储蓄业务的专业银行,截至今年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4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14.8亿元,完善了我市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发挥好保险保障服务功能。2016年,全市保险保费收入529亿元,同比增长32.9%;各项赔付177.7亿元,同比增长27.3%。大力发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信贷项目、海外投资、融资租赁、转口贸易、保理、跨境电商等多个方面16项创新政策获批。创新发展航运保险,2016 年船舶险实现保费收入1.73 亿元,货运险实现保费收入1.98 亿元;累计提供风险保障7014亿元。
(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一是为引进金融人才拓展各类渠道。围绕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编制引才需求,面向全球集中发布。搭建人才对接平台,组织 “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赴北大清华专场招聘、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网上交流洽谈会等活动,帮助金融领域引进高端紧缺人才。组织海外人才招聘团赴美、加、德、法、日、韩、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为天津银行、渤海证券等我市重点金融机构对接金融领域海外人才上百名,达成人才引进意向16个,其中已有3名海外金融领域的博士来津工作。二是实施专项培养金融领域人才。支持金融领域重点单位通过实施各类人才专项培养高层次人才。近年来,鼓励渤海证券、天津银行、贵金属交易所等重点金融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家,5家重点企业通过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建立了金融研究平台。推荐南开大学、财经大学等金融领域人才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工程专家10人,为金融、证券、保险领域储备“131”创新型人才50余人。三是通过海外智力加强推动金融人才国际化。围绕我市金融创新领域的实际需求,积极发挥引智工作的独特作用,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吸引海外金融领域高端人才来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十二五”以来,共实施与金融创新领域相关的引智项目27项,引进国际金融创新人才28人次,选派金融领域骨干人才赴美国华尔街、英国伦敦金融城、香港金融管理学院等国家(地区)的金融聚集区域和有关机构培训453人次,破解了无形资产评估、金融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监管防范等30余个关键技术、管理难题。东疆保税港区通过学习借鉴新加坡政府金融管理经验,深化港区金融租赁领域的开放创新,使区内注册租赁公司(含单一项目公司)达1449家,累计注册资本金达1317.6亿元人民币,完成600架飞机、80艘国际航运船舶、8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租赁业务,设备租赁资产累计总额达358亿美元。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打造更多、更强的天津金融品牌。用好海河产业基金,实现基金投资运营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全市国有企业混改相结合、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海河产业基金与新加坡星创基金、澳大利亚宝泽金融合作在津设立母基金,加快推进具备内部立项条件的11支总额800亿元的母基金快速落地,力争引进境外先进制造企业和项目落户自贸区,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国际化水平,助力自贸区在天津率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吸引有实力的机构在我市设立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支持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进一步丰富完善全牌照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动力、活力、实力和竞争力。
二是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天津经验。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推动“金改30条”政策全面落地实施,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使用、跨境投资便利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探索提升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的新模式新途径,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持续发布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形成更多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天津经验。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租赁业全国领先地位,实施《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央企和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加快推动设立融资租赁平台,积极发展离岸租赁、保税租赁、联合租赁等创新业务,努力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围绕工业互联网(B2B),提供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是打造更强、更优的经济发展“助推器”。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以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产业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航运金融,积极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发行绿色债券,用好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为我市“双万双服”活动、科技创新、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乃至区域经济发展搭建金融资本之桥。优化融资结构,统筹推动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向科学比例调整,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营造更全面、更有活力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推动金融领域重点单位加大引才力度。继续开展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工作,编制引才需求目录,面向全球集中发布。帮助金融企业对接一批海外人才工作站、引智引才协作单位,帮助发现和对接一批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通过组织参加“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人才智力网上招聘会、赴海外人才招聘团等形式,帮助金融企业和机构引进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人才培养。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推动金融企业新建或升级研发平台,根据层次给与20万-50万元的资金支持。落实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金融企业参加国家级、市级高级研修班,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培养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实施“留学人员企业百强扶助计划”、“引智百强培育计划”等活动,开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名师带培、国际名师讲堂等特色活动,帮助金融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加快本土化进程。
同时,针对本提案中提到的鼓励筹建新型银行、保险和证券等传统金融方面的新生力量、鼓励通过市场机制推动金融产业升级、大力开放天津金融市场、优化金融从业人才的结构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建议,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筹建新型银行、保险和证券等传统金融方面的新生力量的问题,市有关单位一直积极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加快发展。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以规范开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为切入点,为新设银行在接入人民银行系统提供便利调解。天津证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支持辖区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创新发展,支持在自贸区申请设立合资券商,支持天弘基金发起设立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支持渤海证券增资扩股并进行首发上市准备,支持异地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在津设立分支机构。天津保监局根据《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京津冀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和《京津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决定在京津冀三地开展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我市已开展备案相关工作。2016年,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天津外贸发展取得新进展,共有涉及中长期信贷项目、海外投资、融资租赁、转口贸易、保理、跨境电商等多个方面16项创新政策获批。加大对电子商务的研究力度和科研投入,创新承保、理赔、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商务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自贸通”、“北贸通”、“津贸通”等服务平台,为天津自贸区内外贸企业提供保险服务。对电商平台海外仓业务实施针对性承保政策,创新海外仓企业批限模式。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Ebay等电商平台对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为Ebay大卖家提供授信支持,目前已批复限额16家,金额约900万美元。二是支持市管金融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整合重组等方式,引入综合实力强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加快上市发展,不断壮大资本实力。推进渤海银行通过实施特色化、综合化、数字化、国际化四大战略,持续推动创新转型,打造投行与资管为特色的综合性银行。发挥天津银行自身银行业务优势,丰富完善零售银行产品体系,做优做强资金业务,拓宽金融服务领域,着力打造高成长性的综合性银行。指导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等依托资本市场壮大自身实力,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一体化金融综合服务。不断扩充渤海证券资本规模,打造财富管理业务、投资业务、资本中介业务和新型投行,成为具有较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鲜明特色的上市券商。充分利用天津信托、北方国际信托等企业独特的信托制度优势,在不断壮大自身实力的同时,积极参与国企并购重组、资本管理等。着力提高渤海财险、恒安标准人寿自身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发展普惠金融、普惠保险,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现有资源,大力推进产融结合。发挥津融集团专业资质优势,积极参与地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运用多种金融手段壮大资产管理业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资产管理平台。指导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产权价值,成为改革发展的重要资源配置平台。推动天保控股等市管企业所属财务公司在继续做好结算、票据贴现等常规业务的同时,积极争取发行财务公司债、贸易链金融等新业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同时,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管企业组建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四是探索金融行业人才机制创新。支持高校、院所金融人才,到金融企业参与金融产品开发,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充分发挥用人主体评价作用,尝试在金融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取消参评职称须在津工作满一年的限制。引进人才可破格越级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引进的外籍人员可按照我市相关职称政策参评职称。鼓励中介机构帮助金融领域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支持政策,对成功引进人才的中介机构,根据引进人才的数量和层次,分别给予2-20万元经费资助。
衷心感谢贵会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本提案针对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力争再进一步加快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更大突破,努力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