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想(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联想(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函》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北京联想金服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你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联想海纳支付有限公司。
二、调整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北京联想海纳支付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出资占比10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