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新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其中,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增加出资7000万元,新奥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出资3000万元。
二、调整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出资占比70%;新奥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出资占比3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