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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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金融局关于同意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711Y/2020-0028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金审批〔2020〕89号
主    题 :
金融\地方金融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金融局关于同意豫东商业保理(天津)

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扶沟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231号铭海中心6号楼-2、5-210。

二、核准扶沟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100%。

三、核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5个工作日内报备滨海新区金融局。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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