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金融局关于同意豫东商业保理(天津)
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扶沟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231号铭海中心6号楼-2、5-210。
二、核准扶沟县豫资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100%。
三、核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豫东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5个工作日内报备滨海新区金融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