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金融局〔2016〕7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注册资本由3亿元减少至2亿元。减资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天津市恒兴钢业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出资占比30%;天津联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出资占比20%;天津桑瑞斯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天津晨诚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麟峰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美景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合兴钢业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000万元,出资占比均为1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