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金融局关于准予天津市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河西分公司经营典当业务的批复
索   引  号 :
660334364/2019-0006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金审批〔2019〕5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金融局关于准予天津市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河西分公司经营典当业务的批复

 

天津市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河西分公司

你公司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经营典当业务营运资金:人民币500元;负责人:张永超;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39号天津国际贸易中心-商场01-07

准予你公司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此复。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