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关于西矿(天津)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西矿(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西矿(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701。
二、核准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51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51%;核准四川会东大梁矿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25%;核准巴彦淖尔西部铜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24%。
三、核准西矿(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相关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西矿(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5个工作日内报备滨海新区金融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