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局关于天津同盛品钛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同盛品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津金监规范〔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天津同盛品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临港怡湾广场3-209-04号、3-209-05号(天津沐员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MYX003号)。
二、核准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出资3000万美元,出资占比60%;核准SKY CITY HONG KONG LIMITED股东资格,出资2000万美元,出资占比40%。
三、核准天津同盛品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咨询服务。
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天津同盛品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登记事宜,并自完成相关手续5个工作日内报备滨海新区金融局。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