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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关于同意天津隆意达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经营地址的批复
天津隆意达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经营地址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经营地址由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怡华园明华里7-104变更为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9号增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