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结合金融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强化政治担当推进法治建设。一是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为主线,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措施18条,组织局党组会学法24次,局务会议法11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1次,举办全局干部读书班2期,购买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学习研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学习专题培训,组织市区两级地方金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组织“金融课开讲啦”系列培训,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在市级机关党内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二是坚决扛起第一责任。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法规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带头讲法治课,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重大决策事项均经过集体研究讨论,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并公布市金融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在局官网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在局办公网开设依法行政专栏。推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做法被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简报和三季度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肯定转发。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推动督察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市级整改清单,结合我局实际,针对性制定16条整改措施,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4次局务会,有力推动整改事项落地见效,工作开展情况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简报信息转发。
(二)坚持深度融合,更加自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依法积极履职。坚持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制定市金融局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召开局党组会专题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并在局官网公开。二是优化政府行政职能。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调整及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在局官网公开。推动权责清单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大力优化政务服务,积极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相关要求。深化审管联动,将促发展与防风险有机融合。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按要求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报送,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处非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综合运用报、网、微、屏讲好金融法治故事,如期完成《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重点工作台账任务,1部法治动漫原创作品获评市法治宣传一类原创作品,1篇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三)持续深化改革,全力打造一流金融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将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市级权力事项委托下放滨海新区有关开发区。制定印发《市金融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措施》,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2次组织开展自查排查,切实强化刚性约束,相关做法被《天津市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报告》肯定转发。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与金融服务有效融合,1名同志被表彰为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工作者。二是深化府院联动。通过业务研讨、授课辅导、观看庭审、案例发布等形式,加强与市高院、市三中院等沟通交流。根据市检察院的邀请,作为成员单位加入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并按要求推荐选任地方金融领域专业人员入库。三是营造“扶优限劣”法治环境。动态清理不符合营商环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组织开展涉行政处罚法等文件清理修订,制定印发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讨论等制发程序并按要求备案公开。持续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系统功能,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加强行业监管名单管理,支持优质机构创新发展。2022年共批设地方金融组织39家,支持80家存量机构变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合计185.57亿元。
(四)强化法治思维,自觉夯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基础。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政策文件,积极参加培训,认真编制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在局官网“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开,并按要求备案。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培训,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审核程序,做到应审尽审,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的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新的执法证件,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用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制定市金融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工作措施,建立“年计划+季通报+月监督”工作机制,编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季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运行。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按期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修订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法合规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非正常经营类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出清,依法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三是持续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优化升级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和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功能,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执法、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非法金融活动的实时监测、分级预警提供数据支撑。积极配合做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系统数据规范工作,保持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基本一致。四是严密组织学法用法考法。制定工作方案,用好“共性学法清单”,编制地方金融“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开设学法用法考法专栏,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考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系列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牵头落实天津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二是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强化突发事件舆情监测、研判和引导,依法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处置措施。三是邀请专家开展培训,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有力提升依法预防、应急处突、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地方金融组织及行业协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七)回应公众关切,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值守,积极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2022年政民零距离办件164件、12345平台办件649件、接听热线咨询电话1300余件,无一条超时未回复,市便民热线督办快报通报中,我局群众诉求答复率和解决率均为100%。二是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加强信访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从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等方面开展排查,适时组织分析研判。三是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贯彻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坚持“三调”联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自觉履行生效裁判。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情况。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开展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及时制止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相关工作多次被国家有关部门肯定表扬。2022年,市区两级处非部门组织现场宣传活动920次,制作电子宣传片55部,通过网络发布宣传作品40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品30万余份,宣传覆盖310万余人次,三部作品在全国总决赛获第二、三名和优秀奖。
(八)推进规范运行,自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制定印发《市金融局党组关于落实政治监督的若干措施》,提升整体监督效能。深入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按照“定责任处室、定工作任务、定落实措施”要求,以月跟进督办。二是重视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2022年共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16件(其中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85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完毕,在局官网公开民生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情况。三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认真落实《关于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接受指导监督,会同纪检监察组实地调研走访,深化纪检监督与行业监督有机融合,天津电视台《廉政观察》栏目专题宣传报道。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在局外网发布信息186篇,“津云平台”发布信息173篇,受理信访400余件,发布政策解读4篇,主动公开文件200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重视网络舆情,建强网信队伍,召开网络舆情研判月例会,编发信息月报,市委网信办刊发我局经验,局网信办被评为天津市网评先进集体,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网评员。
(九)依托科技赋能,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着眼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共享和开放。一是抓实制度规范。制定市金融局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以及个人信息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夯实制度基础。二是提升共享效能。规范优化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编制市金融局政务数据责任清单、系统清单、需求清单和负面清单,并依据“四清单”形成数据目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保应共享尽共享。三是加强安全防护。依法依规对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实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高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学用结合还有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还需持续用力;二是由于国家层面地方金融监管政策不衔接等问题,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研究还不够深入,在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制度方面还需持续探索;三是由于监管信息化建设处于持续开发之中,金融监管防范风险的信息化水平需持续升级,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的质效还需持续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地方金融干部学法用法考法普法,讲好地方金融法治故事。
(二)持续健全完善地方金融法治建设体系。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总体要求,科学谋划系统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法治建设。二是密切关注国家监管动向,持续跟进国家层面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研究进程,及时启动相关立改废释工作。三是紧贴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实际,持续加强地方金融依法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地方金融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统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金融课开讲啦”系列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管队伍法治素养和地方金融监管能力。二是持续升级局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和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有效发挥金融监管科技作用,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提升执法效能。三是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筹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积极营造良好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