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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发布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发布

监管层针对行业内“搭便车”、“垒大户”等现象的风险管理再次升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非同业关联客户和同业客户,《办法》明确了三类监管指标,并要求商业银行于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要求。《办法》对同业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达标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对匿名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达标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办法》包括6章47条以及6个附件,明确了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规定了风险暴露计算范围和方法,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限额、信息系统等方面对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管控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设定监管标准主要考虑了三方面因素:一是与现行监管要求衔接;二是国内银行达标压力;三是借鉴国际监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