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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最高频词揭晓!约七成议题涉及同一主题是哪些事让国务院如此上心?
去年4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最高频词揭晓!约七成议题涉及同一主题是哪些事让国务院如此上心?

去年4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245次提及一个词!100多个议题中超过七成涉及同一主题!是哪些事让国务院如此上心?

是不是有点好奇答案?接下来,证事听君就开始为大家揭开谜底。

2019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4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超过百项议题。在所有议题中,“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基本民生”构成国务院常务会的两大关注。其中,在激发市场活力的议题中,优化营商环境和对外开放两个议题数量并列第一。

而被提及最高频的词就是企业,该词也因此成为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第一高频词。从2019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将企业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开始,对企业的关注便贯穿全年。简化企业开办手续、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从开业到经营到注销,涵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在“企业”被提及的次数里,“小微企业”格外受关注。

顺着高频词汇、高频议题回溯2019年的相关政策,或许就能根据其中释放出的信号勾勒出2020年政府工作的重要脉络。

第一高频词汇“企业”

清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9年,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进入2020年,“企业”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点,在1月3日召开的今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企业”一词在新闻发布中被提到7次。

今年1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清欠工作。全国共梳理出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9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约75%已得到清偿,超过原定当年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

此外,证事听君注意到,“信用中国”网站也于2019年6月份时开设了“部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典型失信案例”专栏,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1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2020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也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并部署了五项明确工作,包括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剩余的无分歧欠款分类、逐项制定清偿计划;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清欠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联动机制等。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封芸

合同法规定,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但是在实践中比如建筑工程类付款中则存在着,国企需要经过内部审计后才能付款,虽司法实践中法院基本不支持以行政审计为付款前提,但因审批流程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而造成的这种分歧是较为常见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意义在于让企业的“应收账款”真正成为“真金白银”,而不是“躺着”的资产,能有效改善企业资金状况,同时,对于改善职场欠薪状况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相应的也激发从业者的热情,促进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薪酬发放管理制度的形成。同时,会议的工作部署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欠款的清理一定是剂猛药,相关利益方的债权债务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的解决,相当于以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为抓手,对民营中小企业欠款问题做一个年度的清理。

常务会议题多次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

数据显示,我国吸引外资依然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2019年前11个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引资规模继续保持全球第二位。除广东启动的巴斯夫湛江工程、上海特斯拉电动汽车项目外,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曾表示,会有越来越多的外资项目落地中国。

证事听君梳理发现,好的政策环境,离不开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周密的任务部署,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41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13次常务会议题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透过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情况,可以看出今年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将继续“下大力”,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将会进一步提高。

去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决定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随后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

去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随后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已实施,经过多部门一系列的尝试和探索,其中很多有效做法已经形成了新的法律法规,例如为了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修订了《证券法》;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的《疫苗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等。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

今年在营商环境改善方面,有两类重要工作,一类是从制度层面,应切实从顶层设计科学解决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包括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降低企业负担、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等,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另一类是落地层面,应切实加强政策的落地、执行的监管和效果的评估等,做好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让政策的应有效果得到充分的释放和发挥,并从实践层面不断优化和修正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形成顶层设计与落地实践“双向循环”的健康机制。

资本市场可以从三个角度来支持企业发展,一是为高质量企业提供良好的上市通道,二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退市、股份回购等制度,真正实现市场化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

按照这些“放管服”改革的思路,预计2020年在放宽市场准入、规范执法监管、强化产权保护等方面,还将有具体措施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优化营商环境将在全国统一的制度标准上进一步推进。

当前,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已成为改善营商环境的主要关注点。就资本市场而言,在这方面的具体举措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2020年资本市场将加大对中小银行通过债权、股权融资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如IPO、可转债、定增、永续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其次,在直接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上市挂牌,支持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不同类型、品种的债券,也可以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最后,通过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些初创型的民营、中小企业还可以通过私募产业基金、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这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常务会议题多次涉及对外开放商务部将继续缩减负面清单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召开媒体吹风会,针对2020年利用外资、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多项举措,其中一项为“在外资准入上下功夫”,继续缩减负面清单,增补鼓励目录,通过一增一减,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

事实上,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贯穿于2019年全年。根据中国政府网对去年一整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梳理,去年发布的41篇国务院常务会新闻通稿,“对外开放”成为高频议题之一,至少出现了13次。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近日在利用外资专题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压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尤其是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负面清单以外对外资的限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

2019年我国着力推进对外开放,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一些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纷纷成立。

2020年《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资的开放提供了法制保障,促进“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外资促进政策”新型管理体制的形成。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

在缩减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方面,未来要逐步把自贸试验区实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到全国。2020年或将进一步扩大开放服务业、制造业和金融业等领域,比如取消制造业中部分汽车制造行业中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等。“为实施好负面清单,各部门要确保外商投资能有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性障碍,优化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流程。此外,各部门和各地区还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