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以下简称《增持公告格式》)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以下简称《回购公告格式》)。这是深交所持续规范市场热点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相关主体的约束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又一举措。
《增持公告格式》适用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等主体自愿性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形,基于信息披露完整性和持续披露原则,从四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要求:一是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二是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三是增持计划实施风险;四是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回购公告格式》适用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在援引和执行上位规则条款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对相关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二是回购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及风险提示;三是回购方案实施进展。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董监高,在制定回购、增持计划时应量力而为,合理评估可执行性,切实履行诚实守信义务,不得通过忽悠式增持、回购,损害投资者利益。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加大对股份增持、回购行为的监管力度,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引导相关主体依法合规增持、回购股份,切实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