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其中的三个部分九次提及“保险”,这足以说明,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行业,特别是农业保险对于乡村振兴不可或缺,而且作用凸显。2017年,农业保险为2.13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支付赔款334亿元、4737万户次贫困户和受灾农户受益,保险作为“三农”发展“压舱石”“助推器”作用得到极大彰显。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障有了更高的诉求。为此,农业保险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发挥特有的优势,规避农业保险目前发展还比较粗放等诸多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当前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农业保险的供需失衡。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不足是表象,供需失衡才是实质。当前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加之农业现代化具有投入大、市场化程度高等特征,使得自然灾害及其他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影响以及连带效应更加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为了规避农业风险,不再满足于选择单一的保险品种,而是需要更加多元化的保险品种。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服务机构少,品种较为单一,风险保障水平偏低,与农业市场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不符。除此之外,农业保险在承保、定损、赔付各环节程序较多,传统的商业保险带来的给付压力较大,农民或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支付能力尚不能达到应有的保费给付水平,这导致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程度较低,农业保险面临主体供给不足的问题,从而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是农业保险的补贴方式单一。财政补贴是我国农业保险区别于其他商业保险的显著特征,我国针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方式为中央、省级、市县三层级“层层联动”方式,大部分保费都是由这三层级财政负担,而由农民实际缴纳保费的比重较低。正是由于长期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导致我国农业保险面临较大的财政支付压力,许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因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有限,使得农业保险补贴难以及时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作用的发挥。
三是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较小。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农业保险涵盖门类主要包括农、林、牧、渔等行业的保险;外延可以扩展到涉农保险,主要包括农房、渔船、农业机械设施以及农民、渔民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财政部在2016年底出台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其中对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以及其他品种的农业补贴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目前只有种植业、养殖业这两个行业可以享受较多的财政补贴,对于其他涉农保险的补贴却比较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还比较小,对农业保险需求激励作用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功能的发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首先,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的引领保障作用。一是适当提高现有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险种的保额,逐步使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将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性产品纳入补贴试点。二是建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结合各地农业发展状况和财政能力,适当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地方高效经济农产品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三是根据各地农业生产贡献情况、地方财政能力、农业风险区域分布状况、农民收入情况等不同而确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比例。在确保农业保险普惠属性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不发达地区给予适当倾斜,重点支持适度规模化的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落后地区。
其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目前,我国已在多地实施大灾保险试点工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业大灾保险产品还需要围绕提高保险保障和赔付标准,不断进行挖掘、改进、创新,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工作,在不断提高农作物保额的基础上,扩大“价格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扩大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针对特色农产品,增加创新品种,提高保障程度,探索将土地租金成本和农民收入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开展全物化成本保险,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同时,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建设的保险供给,创新符合田园建设、生态旅游、环境污染治理等要素的“三农”特色保险品种,构建农村生产、销售、信用一体化保险保障网络。
再次,创新性地运用金融工具。目前,“保险+期货”试点在全国多个地区推广,已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创新运用金融工具,能够更好地适应WTO《农业协定》等国际贸易规则,能够解决财政补贴不确定性大、预算难以安排的问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简化政府操作、降低行政成本,并能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弥补目标价格的短板。
最后,加大新技术运用创新。通过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更加合理、便捷、科学地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服务。加大农险基础数据库建设,力争在无人机防灾、减灾、勘灾的组合使用上有所突破;通过在农村服务网点布放“保险智能机器人”,让农民面对面体验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为智慧乡村建设探索新路径。
在此基础上,要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几年,以“风险保障”为立业根本的保险业,在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社会上形成了“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共识。为此,要积极探索参与农业产业扶贫的有效机制,解决因市场风险、自然灾害损失造成的农户致贫、返贫问题。加强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深度结合,通过“政府+银行+保险+扶贫农户”四位一体的模式,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解决贫困户融资难问题,实现精准扶贫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型,帮助农户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