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新办举行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2018年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游钧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覆盖,参保人数在不断增加,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201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
一、建立调剂制度 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
游钧表示,从全国情况来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收大于支,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具体来看,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个省份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安全可持续发展,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游钧说,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先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来均衡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逐步完善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游钧介绍,社会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参保人数越多,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就越强。因此,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自身难以解决,所以必须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基金进行调剂。
《通知》明确,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游钧表示,上解工资基数目前采取各省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核定,更能够体现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这样有利于实现基金调剂的“富帮穷”的目标。
二、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实施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游钧强调。
首先,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的。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其次,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
具体来看,有的省份上解的资金额大于得到的拨付额,为“贡献省”。这些省份普遍养老负担比较轻,基金结余比较多,支撑能力比较强,所以调剂后不会影响这些地方当期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拨付额大于上解额,为“受益省”,这些省份通过调剂能够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
游钧表示,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体现了公平原则,初步测算,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抚养比情况相似的省份,贡献或者受益的金额是大体相当的。这样的制度设计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是稳妥的、各地都能接受的。
《通知》明确,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
“根据这个办法,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参保职工和就业人数多的省份上解的资金较多,离退休人数多的省份得到的拨付资金也多。”游钧说,通过制度的内在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在养老保险负担较轻的省份和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的省份进行调剂,达到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的目的,也实现了东部发达地区支援中西部和老工业基地省份的效果。
三、养老保险制度实现 对城乡各类人员全覆盖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已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覆盖,参保人数在不断增加,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2017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3万亿元,总支出2.9万亿元,年末累计结余4.1万亿元。
(一)上解资金构成是怎样的?
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上解工资基数目前采取各省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来核定,更能够体现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这样有利于实现基金调剂的“富帮穷”的目标。
(二)新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
首先,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的。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其次,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