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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填补,长期护理保险的巨大缺口?
拿什么来填补,长期护理保险的巨大缺口?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老有所养”成为全世界都在思索的课题。在我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中,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正在努力达成的目标。同时,税延养老保险作为大力推动养老第三支柱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使百姓退休后税负更轻、缓解政府养老负担的关键所在。

2017年我国老年人口已超2.4亿,占比总人口17.3%,人口老龄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独生子女的赡养负担加重,老年人无人照料问题越发凸显。在老年人群中,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突破4063万,占比老年人口的18.3%。这一切表明,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在近日举办的第二届(2018)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论坛上,来自学界和业界的专家们纷纷为如何建立一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言献策。

在实践中,政府主导、商业经办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获得认可,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需改善。国外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值得借鉴,但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因此全盘接收不可取,加快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更加合理与迫切。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成效显著

由于我国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口众多,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单靠商业保险提供长期护理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在享有护理服务上可能受限。依赖政府普惠性长期照护补贴,保障水平低、财政负担太重,又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最符合我国国情。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勇于创新,放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

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启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征程。《意见》确定了包括青岛、南通、苏州、成都等15个城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同时,把吉林和山东两个省作为重点联系省份,组织开展有关试点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践,商业保险公司在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上成效颇为显著。从供给侧来看,中保协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8年5月,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开办机构共有23家,131款在售产品。

一组数据足以展示,政商联合如何带动了国内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的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已有超过7.5万人享受到了长护险保障,累计赔付护理保险金约5.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超过70%,在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了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约70多亿元,直接拉动就业4万多人次。

长期护理服务供需矛盾巨大

在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成效显著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在我国还属新生事物,与老龄人口的护理服务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事实上,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缺口。我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但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还没有形成独立成型的社会护理保险体系,而提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险企仍较少,其护理保险业务量较小,缺乏覆盖多级护理保障的产品,与护理服务的衔接也不够,难以满足社会对长期护理保障的多层次需求。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密不可分,但其在功能、使命和任务上也要有所区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居民在急性期门诊和住院方面的经济负担问题,而长期护理保险等其他保险制度应对急性之外的部分进行安排。

我国的长期护理人力资源及服务能力一直较为匮乏。以北京地区为例,目前护理队伍有13万人,医疗床位12万张,在养老体系当中,养老床位大约有10万张,而高度老龄化的北京地区拥有330多万老年人,紧急医疗救护床位和养老床位加在一起还远远达不到需求人数。

不仅护理人员不足,护理服务的专业性也有待提高。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耀垠提出,制约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人才问题,从事长期护理专业服务的人员数量少、年龄大、业务能力不高,迫切需要加强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完善,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认为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制度设计上,各地的政策不统一,城乡不同步的问题亟待解决。二是筹资的机制上过度依赖医疗保险的基金,个人缴费机制不明确,可持续性面临风险。三是服务和经办管理上缺乏统一和权威的技术标准。四是护理服务的能力不足,需求与供给脱节。

政商联合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

以“社保+商保”相结合的模式,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体系,在业界已达成共识。

宋福兴表示,在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体系中,政府主导的基本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保基本、兜底线”,解决全民覆盖和制度公平性问题;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坚持“个性化、多样化”,推进基本与商保紧密衔接,满足参保人群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

“政府主导+市场机制”相结合,有助于构建专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通过采取委托经办模式或保险业务模式,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政企合作机制。政府发挥行政优势,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建制度、筹资金、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技术、精算、机构网络、人员队伍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优势,承担具体经办管理的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保险,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朱耀垠表示,但同时, 这项制度也要放在一个大盘子中来设计,使其与救助、福利相衔接,有效地整合护理领域的各类资源,扩大它的社会功效。

此外,在筹资机制方面,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认为,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在一个独立的筹资体系中,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

从产品设计角度,西南财经大学校长、教授卓志建议,应适当提高商业护理保险产品的投保年龄上限,要实现差异化的费率,降低承保风险,推动发展护理服务补偿等实物给付。另外,要把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定义为准公共物品,设计理念为“产品+服务”,服务是关键,保费要合理,让老年人群以此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