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多位专家认为,自今年年初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市场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匿名客户的认定及其对银行投资端的实际影响、同业去杠杆的走向及其对银行流动性的冲击两个方面。
“总体来看,政策对大型银行的影响相对较小,这是由于大型银行的规模大,单一客户的授信额度很难突破其授信条件。但对于部分小型银行,将授信集中在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确实有可能出现授信集中度超过净资产要求的情况。”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分析认为。
一、货币基金和同业理财面临赎回压力
受访专家认为,在《管理办法》规定下,不具备可穿透条件的货币基金、同业理财将面临赎回的压力。“银行将面临两种选择。”华创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屈庆表示,银行可以选择将投资金额大于一级资本净额0.15%的计入匿名客户,且需满足匿名客户大额风险暴露额度不超过一级资本净额15%的监管规定;也可以选择不占用匿名客户额度,这需要控制单只品种投资金额小于一级资本净额的0.15%。
实际上,年初发布征求意见稿时,“匿名客户”的提出便引发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匿名客户是指在无法识别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情况下设置的虚拟交易对手,视同非同业单一客户。兴业研究分析师何帆认为,匿名客户可能是《管理办法》中将对中小银行形成最强约束的指标。为何会有如此判断?多位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中小银行匿名客户额度十分有限。
按照原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13.9万亿元,按照其增长速度,华创证券估算得出,截至2018年3月,商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约在14.4万亿元左右,那么,匿名客户大额风险暴露额度的上限是2.16万亿元。
同时,华创证券统计了上市银行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理财、基金、ABS、资管计划以及信托计划规模,18家银行匿名客户风险暴露额度合计0.8万亿元,但理财、基金、ABS、资管计划以及信托计划规模高达4.98万亿元。即使不计ABS,理财、基金、资管计划以及信托计划规模为3.97万亿元。
“这就意味着,匿名账户监管指标达标压力较大。银行对货币基金、同业理财、公募债券基金以及集合产品的投资规模都将有较大的缩量压力。”屈庆表示。
分银行类别来看,四大行匿名客户大额风险暴露额度相对充足,而中小银行额度则十分有限。华创证券根据25家上市银行一季报数据测算,四大行的额度上限在2000亿元至3000亿元之间,股份制银行的额度上限在100亿元至900亿元之间,城商行的额度上限在1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大多数农商行的额度上限预计在10亿元以下。
二、短期应警惕流动性冲击
监管层似乎已经考虑到了中小银行的“不易”,相比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对于资管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的穿透原则“开了口子”,即对于风险暴露小于一级资本净额0.15%的基础资产,如果银行能够证明不存在人为分割基础资产规避穿透要求等监管套利行为,可以不使用穿透方法,将风险暴露计入产品本身,无需视为对匿名客户的风险暴露。
“上述条款对中小银行来说意义重大。” 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认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途径是有限的,而匿名客户风险暴露上限为一级资本净额的15%,会极大地约束中小银行配置公募债基、货基以及ABS的规模。因此,只要中小银行配置公募债基、货基以及ABS满足了上述条款的规定,就不用去挤占一级资本净额15%的匿名客户额度。此外,《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匿名客户的风险暴露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监管要求,给出1年的过渡期,给予了银行机构更多处理和调整存量资产的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值得关注的是,专家认为,短期来看,中小银行需要警惕流动性压力。“目前,同业理财存续余额大约3万亿元,占整个银行理财规模的10%。具体到中小银行,同业理财的占比可能高达30%至50%。监管虽然给银行预留了消化资产的时间,但银行除了受到资管新规的约束外,还受到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的约束。银行理财还没等到资产到期,它的同业负债就没有了,这可能会引发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所以,对于同业负债占比高的银行,一定要尽早做好存量资产的处置工作。”某城商行资管人士说。
实际上,已经有不少银行在去年开始大幅压降同业理财占比。以杭州银行为例,截至去年年末,该行存续理财产品规模1985.83亿元,同比压缩16.83%。其中,同业理财占比由年初的31.22%下降至年末的5.16%。
事实上,在《管理办法》落地之前,银保监会农村金融部就已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额风险监测和防控的通知》。可以说,对防范授信集中度风险、根治同业乱象、加强流动性管理,银行业已有较为充分的心理预期。
三、同业去杠杆加速推进
“相比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的监管方向未变,一是控制通道业务的投资;二是限制单一金融同业客户的集中度,限制银行通过同业加杠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戴志锋表示。
对此,曾刚分析认为:“由于前几年实体经济下行,制造业发展态势放缓,很多银行对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投放。为了规避监管,银行并不仅限于信贷这一种方式,而是采取了特殊目的实体、资管计划、通道业务等多种方式。表面上看,一些银行的授信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实际上,若所有间接、隐形的授信都计算在内的话,就超过了监管的指标要求。”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的落地或加速同业去杠杆的进程。资本金不足的中小银行从事同业投资将更加“捉襟见肘”,补充资本“箭在弦上”。从《管理办法》的具体条款可以看到,银行同业合作规模会受到一级资本金的影响。本身主动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银行若要继续通过同业合作提高投研能力,补充一级资本是不得不走的一步。
“可以预见,上市中小银行会有较强的意愿通过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而对非上市中小银行来说,IPO诉求会进一步提高。” 李奇霖表示。
实际上,冲刺IPO已成为近年来中小银行竞相努力的方向。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IPO迈出实质性步伐。3月,亳州药都农商行向证监会递交IPO招股说明书;4月,安徽银监局批复同意安徽马鞍山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港股方面,今年1月,甘肃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2018年港交所首家银行股;江西银行和九江银行分别在2月和4月提交H股上市申请。Wind数据显示,目前共有16家银行处于A股IPO正常排队名单之中,除浙商银行外,其余15家均为城商行或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