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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 环责险是否迎来起飞“风口”
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 环责险是否迎来起飞“风口”


污染防治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要细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尊重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各级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污染防治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层层抓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

推出试点已逾十年却遭到市场冷遇的环责险有望在这场任务艰巨的战役中迎来“破冰”机遇,发挥出这一险种在守护绿水青山方面应有的作用。

一、正在受到更多关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我国环责险试点工作于2007年起步,却长期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处境。

但近年来,随着政府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环责险也在不断发展,虽然进展仍显得较为缓慢,但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从广东保监局了解到,2017年,广东重金属、石油化工等领域环境污染责任险持续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签单数量超过500家(件),同比增加11.8%,为广东省各类防治污染重点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7.5亿元,将保险的预防、管理、补偿等职能转化为绿色低碳基因注入环境污染高风险企业,为改善广东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福建省(不含厦门市)承保企业数量为414家,同比增长639.3%,签单保费1036.41万元,同比增长721.2%,责任限额60035万元,同比增长519.8%。

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动员下,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环责险也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与海南保监局联合下发《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全省石化及造纸行业作为试点强制参加环责险,鼓励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其他行业积极投保环责险。环责险将实施全省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险种、基准费率、保障范围、赔偿标准、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等六个方面的统一。同时,环保部门还拟定了环责险的各项强化支持措施,把环责险作为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投保企业按照规定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和银行公布企业投保信息,鼓励和引导银行信贷给予投保企业支持。

据不完全梳理,今年以来,已有浙江、河北、福建、江西等多地采取行动推进环责险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寻求突破

环责险对于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意义正在得到社会的认可,如何在十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环责险发展取得突破也成为业内外人士共同关心的焦点。

来自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就是其中之一。她的家乡在无锡。2007年,无锡曾经发生过一起太湖蓝藻污染事件。经过十年的治理,太湖现在的水质已经恢复到了健康水质的水平。她注意到,政府部门推行的半强制环责险制度在其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环责险不仅仅让污染风险的理赔和治理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也有效地控制了污染风险的发生。

因此,在今年的两会上,周燕芳提出了关于推进环责险的建议。一是希望在国家层面建立专项财政基金,用于对这些投保企业的补贴。此外,也可以对于承保强制环责险的保险公司给予税收优惠。二是希望可以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的损失评估和鉴定机制,设立一些专业、权威、独立的环境损失评估鉴定机构,帮助保险公司对环境损失进行量化和评估。三是希望推动环保部门跟保险公司进一步协调合作、数据共享,共同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积累环责险开展所需要的数据。

而在今年,周燕芳所属的中国太保也在环责险方面实现了突破。不久前,中国太保产险青岛分公司成功中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区域环境污染清理费用保险项目。

该款保险是国内首例以公共区域环境污染清理为标的,由政府为工业企业集中区域投保的一款责任保险。据了解,该款保险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府试点购买,被保区域位于西海岸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属于工业集聚区,有近30家化工生产及储运企业。投保后,因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第三者土壤、水体的无害化处理费用,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及施救、应急抢险产生的费用,可由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再行追偿,方便后续开展应急救援、生态修复工作,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业内人士表示,政府以区域为单位投保环境责任险,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共环境的安全保障,能够大大提高应急救援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业内盼望强制投保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环责险目前在推广方面的尴尬处境与现阶段未有法律规定强制投保息息相关。

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由此启动了我国环责险试点工作。随着实践的深入开展,强制投保开始被纳入试点工作,2015年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2016年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都明确提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一位来自保险经纪公司的人士表示,因为环责险的立法强制依然缺乏大数据的支撑,迟迟不能立法。尚未立法强制又反过来影响了试点的深入推进。再加上许多省市环保部门任务繁重,行政推动不力,导致企业投保缺乏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的外部约束。

而在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的背景下,长期以来为业内人士所期待的强制投保也有望迎来进展。从深圳保监局了解到,今年,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人居委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环污险强制试点工作。

据悉,该方案有效期五年,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制投保企业名录。将符合七类条件的企业纳入环污险强制试点范围,由市环保部门制定并发布具体名录。二是投保方式灵活。采用共保体和独家承保并行模式,供企业自主选择。三是明确保险公司环境风险防控服务要求。提出建立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开展承保前环境风险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的环境风险排查、规范提取使用环境风险预防费等具体要求。四是保障措施完善。从推进立法、环保部门强化政策约束、完善金融激励机制、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考核督导等5个方面提出配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