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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出台“36条”规范信贷行为
农行出台“36条”规范信贷行为

近日,农业银行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行为 全面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新时期规范农行信贷经营管理行为的36条基本规定。根据《意见》,农行将牢固树立信贷质量立行理念,奉行“依法合规、稳健审慎、忠诚担当”的信贷文化,规范信贷行为,完善信贷体制和机制,优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强化系统管控,全面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保障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农行信贷经营管理要坚持“三性”和“三查”,即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做实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坚持“大信贷”管理,实行全机构、全品种、全流程统一管理,农行和附属机构办理农行集团承担信用风险的信贷、类信贷业务纳入统一的信贷管理体系。坚持信用风险穿透式管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农行承担信用风险的各类业务纳入最终债务人授信额度管理;建立和完善涵盖各类风险源和全部表内外风险暴露、体现穿透式管理特征的集中度风险管理框架,强化穿透式管理在资产风险分类、限额管理和国别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坚持集中审批、专家审贷。坚持网上作业、系统控制,充分发挥系统对业务办理的支持和制约作用。坚持有责必究、尽职免责,进一步明确业务办理责任。

《意见》明确,在信贷纪律和规矩方面,信贷从业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七必须、七严禁”信贷行为底线。在信贷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坚持法人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推进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和放款中心建设,建立实时监测、前瞻预警、全程管控、全面覆盖的信用风险集中统一监控体系,完善子公司和境外分行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在信贷管理手段和方法方面,强化授权的统一管理,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加强客户分类管理,推进全球统一授信与并表授信管理,改进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完善集中度风险管理。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方面,实施全机构、全品种、全流程信用业务网上作业,强化系统对授权、流程、放款和信贷结构调整的管控,规范和强化征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