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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 外汇市场稳定
外汇局: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 外汇市场稳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9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外汇局积极适应外汇形势新常态,兼顾改革攻坚和风险防控,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在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的同时,有序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据介绍,今年以来,外汇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推广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今年4月末,配合人民银行发布通知,自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二是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配合人民银行进一步开放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举措,2016年5月,外汇局发布通知,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核准或事前的审批;资金汇出没有锁定期及分期汇出的安排;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截至目前,已经有超过30个境外机构或产品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完成备案。

三是改革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管理制度。今年2月,外汇局发布公告,进一步放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限制,并简化审批流程。相关政策实施以后,市场反应良好,截至2016年8月底,共有270家QFII机构获批814.78亿美元额度。

今年9月初,人民银行、外汇局决定进一步提高对RQFII和QFII机构外汇管理的一致性,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开放。参照QFII管理,将机构资产规模一定比例作为获取额度(基础额度)的依据,额度管理方式统一调整为余额管理;简化额度审批管理,对机构基础额度内的额度申请采取备案管理并自动获取;便利RQFII资金汇出入。在资金汇入上,与QFII管理相同,不对资金汇入设置期限要求。在资金汇出上,不设比例与分期汇出的要求;对开放式基金不设锁定期,允许按日汇出;对其他产品或资金,将锁定期由1年缩短为3个月,允许每日汇出;取消购汇汇出,要求RQFII以人民币方式汇出入;简化数据报送要求,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监测。

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今年以来,外汇局综合施策,便利贸易投资活动。4月,发布通知,进一步扩大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头寸下限、统一中外资企业借用外债政策、简化A类企业收结汇手续、明确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单证审核要求、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制度等9项措施。相关措施有利于银行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收结汇资金成本,便利中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更加灵活地使用外债资金。

同时,外汇局统一并简化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6月,外汇局着手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并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同时,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进一步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另外,3月份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用以具体指导申报主体和相关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外汇局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针对跨境资金违规流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加大对大要案件和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外汇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和稳定。2016年1至8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100多起,处行政罚款逾1.9亿元人民币。一是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专项检查。2016年前8个月,共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504起,共处罚款3239.7万元人民币。二是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前8个月,联合公安部门破获或正在侦办的地下钱庄案件共36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20起,共捣毁窝点226个,批捕2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