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自贸试验区的建立,政策红利纷至沓来,天津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眼界打开了,越来越多的本市企业选择“走出去”融资,纷纷在国际资本市场亮相。
中国银行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深耕跨境金融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开拓境外融资渠道,针对发债过程中涉及的评级、文件准备、路演、定价发行、资金回流、资金使用等问题,为发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并“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尝试并探索出境内企业境外发债的各种模式,并保证资金回流和使用的合规性,充分实现“可融、可回、可用”,为境内同类企业发行海外债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截至目前,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已成功协助本市企业发行5支境外债券,筹资金额折合人民币130亿元。
一、项目简介
离岸债券市场通常指在债券计价货币国家以外的市场发行的债券。目前中资企业一般发行离岸美元和离岸人民币债券,欧元债券也是较为成熟的高评级中资企业逐步尝试的品种。中国银行协助本市几家大型国有企业通过多种结构和业务模式在境外进行债券融资,并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协助企业成功打通多种资金回流渠道,保证境外资金安全回流境内使用。其中,B公司以母公司提供维好协议(指母公司会在必要时通过多种方式尽力维持子公司,即发行人的良好状态,保持发行人运营良好以便如期偿付债券本息,但并非担保)+股权回购+流动性支持承诺的结构发行的8亿美元的海外债,其发行模式及资金回流模式开创了当期天津市场海外融资的先河。
B公司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由境内母公司提供维好协议、股权回购以及流动性支持承诺,由境外SPV公司作为主体进行发债,发债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股东借款或通过融资租赁公司方式回流。B公司在获得穆迪、标普和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A3/A-/A-评级的基础上,以境外SPV公司为发行主体,采用维好协议形式,成功发行了8亿美元的境外债券。其资金回流方式为:一是以公司旗下融资租赁企业为回流渠道,通过自贸区的相应政策,将境外发债筹集的资金回流到租赁业,盘活集团的环保产业、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二是利用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RQFLP(人民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形式,完成资格认证后,设立新兴产业基金母基金和轨道基金专项子基金,承接境外发债募集资金用于滨海新区轨道交通建设;三是利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等创新业务,资金境外结汇并回流境内使用。
二、创新亮点
1、发债模式创新。B 公司海外发债采用了非担保增信的发行结构,公司主体评级获得穆迪、标普、惠誉三大国际评级公司全部A-的高评级结果,是我市国有企业依托自身独立国际主体信用在境外发行的第一笔美元债,是天津企业首次采用多期限结构、单笔规模最大的境外发债,也是天津首单维好结构的海外债。B公司的高评级结果和成功发行,既体现了国际评级公司和国际投资人对天津市大型国有企业自身实力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对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高度认可。此次发行不仅为天津企业,同时也为境内同类企业境外发债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借鉴,为企业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财政压力开辟了创新融资渠道。
2、资金回流模式创新。B公司资金回流除了利用已有的融资租赁方式外,还充分利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首批试点城市政策,以RQFLP(人民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方式实现境外发债资金境内使用,解决外商投资股权投资问题,打通了其通过下属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股权、债权形式回流并使用境外资金的渠道,在天津尚属首例。
三、项目启示
1、利用自贸试验区发展机遇,初步打通国际资本市场通道,成功实现跨境募集资金使用,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为有相同需求的大型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提供了借鉴。需要提出的是,对于发行外币债券的发行人必然面临着收入与融资货币汇率波动的问题,特别是当前人民币汇率呈现贬值趋势,发行外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应当做好相应的套期保值交易,避免汇率波动造成利息、本金的汇兑损失。
2、得益于天津五大战略叠加的发展机遇,得益于天津金融改革政策,在发债过程中,推介企业的同时,也更好地宣传了天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丰硕成果,使国际投资者深切感受到了天津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也使公司债券获得了投资人的踊跃认购。
3、具备较强的可复制性,不仅适用于国有大型功能类企业,同时也可应用于其它行业及类型的企业,可以成为境内有低成本资金需求或海外资金需求,如海外并购、海外项目建设等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有效模式。
依托强大的平台资源和渠道优势,未来,中国银行将继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进一步发挥自身在跨境金融领域的领先优势,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积极服务天津企业走出国门,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与地方经济同发展、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