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通过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科学规划和部署。
NO.2
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
NO.3
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NO.4
2015年7月底,商务部发布通知,将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行业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包括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NO.5
2015年1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颁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推出了多项创新的试点改革,其中明确规范了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操作规程,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境内外币租金业务。
NO.6
2015年9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注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根据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NO.7
2015年,中国经济进入转型期,下行压力加大。融资租赁业却逆势上扬,继续着迅速发展的轨道。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止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子公司和收购的海外公司)超过4500家,比以上年底增加近2000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4.4亿人民币,比上年增长约37.5%,在天津、上海、北京、广州等地,融资租赁业已成为稳增长的一个强力支撑。
NO.8
2015年3月2日,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确认北京中煤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第十三批内资租赁试点企业共计39家,使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达到191家。
NO.9
2015年4月21日,津、粤、闽三大自贸区同时挂牌运营,均将融资租赁业作为重点发展行业,并采取了推动举措。其中,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政策共30条60项政策措施,特别增加了京津冀、融资租赁等方面凸显天津特色和优势的支持政策。广州也着力将南沙打造成为全国首个内外资融资租赁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地区,形成全国融资租赁业的“南沙标准”。
NO.10
2015年12月12~13日,2015中国租赁年会在天津召开,年会以“共筑租赁强国梦”为主题,由中国租赁联盟、上海、天津、广东、福建自贸区相关片区联合主办。4家自贸区、14位会长、40名特邀嘉宾、80名特邀专家共550人津门论道,就行业面临的问题、未来的发展及跨境租赁等问题展开探讨与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