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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判特大P2P集资诈骗案 涉案金额逾亿千人受害
浙江宣判特大P2P集资诈骗案 涉案金额逾亿千人受害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宣判一起特大P2P集资诈骗案,被告周辉因犯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司法鉴定,自2011年5月23日至案发,周辉通过“中宝投资”网站平台累计先后向全国多个省份1586名不特定对象集资共计10.3亿余元,累计归还集资本金及支付回报共计6.91亿余元,尚有1136名被集资人共计3.56亿余元本金(扣除先期已支付回报)未归还。扣除案发后侦查机关从周辉控制的上述银行帐户中扣押的现金,周辉实际骗取投资人款项人民币1.75亿余元。

周辉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平台投资人员的回报、购买房产、车辆及首饰等。

2014年3月13日,周辉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周辉在没有明确投资项目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不特定多数人骗取集资款,之后仅将极少部分资金用于经营,在明知所获收益根本无法支持其应支付给被集资人回报的情况下,仍继续发布大量虚假投资标向被集资人集取资金,对集资款随意处置,并将大量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导致巨额集资款无法归还,应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特征。

浙江衢州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辉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对被告人周辉的犯罪所得继续追缴,返还各被集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