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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准许天津东疆开展融资租赁出口退税
国家有关部门准许天津东疆开展融资租赁出口退税

日前,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准许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公司向境外租赁货物的业务和准许向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的业务,凡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的,均实行增值税、消费税一次性出口退税政策。

国家给予东疆保税港区租赁出口退税的先行先试政策,使得在东疆保税港区内开展租赁业务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扩大,确保了东疆保税港区的租赁税收优惠政策继续领跑全国,融资租赁出租方可享受一次性退税,极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占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