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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多措并举促进金融科技创新 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生态环境
----我市首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对外公示

2022年1月26日,天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第一批创新应用对外公示。该创新应用为去年中策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申报的《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雇主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公示。

该创新应用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是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应用于雇主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场景,辅助保险经纪公司评估投保企业风险情况,提升保险经纪公司风控能力,为投保企业提供安全、精准的保险经纪服务。二是为全国144个对外公示的创新应用中,截至目前唯一的保险经纪公司申报项目(其中135个创新应用的申请机构中都有银行参与)。三是为天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首批、首个创新应用。

为更好地统筹推进全市金融科技发展工作,市金融局于去年9月机构改革时便专门设立科技金融服务处,从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力量、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好支撑保障。下一步,市金融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人总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三个方面聚焦用力,着力推动金融科技工作上水平,助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挖掘和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申报国家级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的创新应用,加速金融监管模式从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蝶变,探索将对创新应用的“事后监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积极营造金融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市属法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以法人金融机构为重点推动提升金融科技服务我市实体经济能力。三是会同“一行两局”和高新区落实《关于金融创新支持自创区建设的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包括科技专营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基金等在内的金融资源在自创区集聚,探索建立基于政府、担保、银行、企业等多方的风险共担机制,支持在自创区优先开展“监管沙盒”、数字人民币等金融创新试点,争取成功经验在其他区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