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
巡视集中整改情况的公开
(社会公开全稿)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八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2020年5月25日至7月24日,市委巡视五组对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市金融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指出市金融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金融方针政策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足、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持续整改力度不够四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对落实好巡视整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市金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行动,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提高履职能力的难得契机,作为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作为、统筹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全面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以对市委高度负责、对干部职工高度负责、对全市金融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巡视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组织各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把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形成齐心协力、全员上阵抓整改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成立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分管局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党建处、办公室、综合处、网信办、人教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进。紧扣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分解出26项具体问题和44个问题表现,研究制定24个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和17个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有针对性地性提出161条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市金融局党组关于市委巡视五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要求、责任人、协助部门和完成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5次、巡视整改推进会4次和内部专题会议数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听取督促整改进度,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实行整改任务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深刻反思,深挖根源,从6个方面深入查摆18个问题,剖析了5个方面的原因根源,制定8个方面29条整改措施。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融入日常,既着力抓好反馈问题和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的整改,又注重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用制度机制的优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161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2人,退赔6109.14元,建立完善制度规定35个,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局干部思想深处得到教育洗礼和警醒反思,政治理论素养明显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进一步向善向好,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全面提振,“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反馈问题整改和提出意见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不全面问题
1.针对“全国和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地有短板”问题和“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认识上、体制机制上,坚决、全面落实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三项重点任务”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党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有偏差,统筹推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表现。
一是抓反思。根据《市金融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各支部也于2月初陆续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反思,查找分析原因,从思想上重新检视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深入对照,从6个方面查摆18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将巡视反馈的问题作为对照检视的重要内容,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带头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检视自身、剖析问题、做出承诺;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负有责任的做出检查。
二是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策,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局党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制度,做到有学习、有讨论、有对工作实践的具体思考,确保学习效果。修改完善了《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对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调研等进行了明确,确保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作为学习的重点,认真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金融三大任务,开展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把握金融本质、提升服务能力”等6个专题的研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抓对标。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局党组加强学习调研,有计划地组织去先进地区调研,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强化“追”的劲头和“超”的信心,强化实践运用。认真组织各处室研究提出学习先进、需由局领导带队调研的课题事项,制定局领导带队调研学习的计划。局领导分别带队赴上海市、深圳市、浙江省就金融服务产业、自贸区建设、金融科技等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做法。通过学习借鉴、消化吸收,相关学习成效正在纳入起草中的金融业“十四五”规划和金融支持产业、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中。
四是抓人才。开展金融领域人才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赴上海、浙江开展人才调研,学习了解先进地区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育工作经验。启动了我市金融人才队伍结构统计调查,分别召开了市属法人金融企业、驻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调研座谈会,听取金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对加强金融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了天津金融领域人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多次与市人社局座谈交流,研究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激励措施,在建立金融人才专项资金、建立金融人才评审机制、加强高级研修、建立市场化选聘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以金融精准服务“项目+团队”为抓手,研究制定金融服务项目+团队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将项目+团队等领军企业纳入局对接融资平台,开展交流互访和一对一上门服务活动,定期跟踪对接服务情况。梳理印制《金融政策汇编》,组织开展全市人才服务专员金融政策专题宣讲培训会,提升人才服务专员金融政策知晓度,提高金融服务全市人才战略的效果。
(2)针对“把握监管和发展的关系不准,在准入审批的过程中以‘不出事’为原则,患得患失、担当不够”问题表现。
一是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巡视整改以来,金融局党组持续夯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扎实推进“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强化岗位练兵,提升服务企业本领。为确保市、区两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依据、同一规程,精准服务地方金融组织落地,提升审批效率,分四期组织各区金融局、审批局监管、审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地方金融组织设立与变更事项操作规程设定依据、事项分类、审核要件及要点进行系统培训。审批过程中强化审管联动,强化监管、处非、稳定处室之间的协同效应,形成合力,统筹监管、发展、稳定的关系,系统把控准入风险,寓审批于监管、发展之中,全心践行“突出实体经济、尊重爱护企业家”的理念,“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支持优质企业在我市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并发展壮大。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操作规程标准化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70%的审批事项和41.1%审批要件实现了信用承诺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减比例均达到80%,“就近办”事项达到90%。“一次办”、“马上办”和“网上办”事项实现了100%全覆盖。2020年,完成审批事项171个,净增注册资本合计212.82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市新动能引育及产业升级。天津日头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栏目,刊登了《天津自贸区地方金融组织新增注册资本超百亿》信息稿。多篇反映地方组织在津注册、增资,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信息稿件被“两厅”、北方网刊发、转载。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筹。共组织(或协办)召开5次监管暨培训工作会议,推动做好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发展工作;完成《关于加强我市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服务创新的调研报告》并报市政府;建立《市金融局关于我市七类地方金融组织2020年监管与发展任务清单台账》规范工作,监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三是进一步提升能力。按照市金融局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共组织召开5次监管暨培训工作会议,切实提升市区金融局审批监管工作人员在机构准入、监管、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推动做好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发展服务工作。
2.针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差距”问题和“要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作为‘上市办’的牵头单位,推动企业上市招法不多,直接融资运用不充分”问题表现。
一是督促推动。发挥上市办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上市办工作会议,完善上市工作通报制度,压实各区各部门责任,形成推动上市工作整体合力。①完成本年度对天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下设办公室联络人的更新调整工作。按照原领导小组文件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等28个政府部门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16个区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局,主任由市金融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金融局分管局领导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级领导担任。经向市领导请示后,于2020年11月11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天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下设办公室联络人的通知》。②于2020年12月22日组织召开市上市办工作会议,落实上市工作通报制度,压实各区各部门责任,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招法、强化协同,形成合力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本次会议围绕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新动能引育工作部署,总结2020年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成效、梳理分析存在困难问题、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天津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等市级部门和16个区金融局等上市办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二是重点培育。进一步做实市上市办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调研服务和市区联动,推动各区做好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为企业股改上市提供综合服务。加强调研服务。今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企业诉求,集中对我市80余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开展了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上市计划和存在问题,支持企业同沪深交易所开展对接,加快上市筹备工作步伐。市区联动合力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2020年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8家,共计首发募集资金312.77亿元,双双创下历史新高。我市累计达到78家上市公司83只股票,其中境内上市公司60家。渤海银行成功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友发集团成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我市河东区、静海区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通过市区两级联动、共同发力,全市没有上市公司的区由8个减少为6个。
三是对接合作。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对接,①加强双方高层领导互访和常态化日常沟通。第三届进博会期间,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拜会上交所主要领导,就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展开深入座谈。借我市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契机,市政协相关领导先后三次带队赴沪深交易所参加上市仪式并会见交易所领导。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和直接融资工具创新进展,上交所、深交所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多次赴天津参加专题培训会、座谈会和走访服务企业,指导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更好用好直接融资助力高质量发展。②推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拜会上交所主要领导时的工作要求,我们与上交所共同起草了《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备忘录》有关文本内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增加了关于支持天津发债融资、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强金融创新合作、协同做好金融风险防控等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市-所合作力度,确定文本初稿后,征求了我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意见并进行修订完善与上交所就修改内容再次沟通达成了一致。1月27日,已将《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备忘录》上报市领导审定。经分管副市长同意,2月5日,市司法局对《备忘录》进行了法律审核,无意见。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3.针对“推动监管制度落地迟缓”问题和“要坚持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金融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以‘像警察一样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2019年7月《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没有及时出台配套工作办法”问题表现。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巡视指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①成立制度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局务会要求,成立分管局领导挂帅,抽调法规处、准入处和各监管处室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②系统梳理制度文件。对照《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监管、执法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有各类审批、监管及执法制度文件91个,涉及审批政策及制度文件16个,监管政策及制度文件68个,执法规范化制度文件7个。③研究确定制度框架。结合梳理情况,制度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局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从地方金融组织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案卷管理等环节做好制度设计,研究确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框架清单,在局务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力求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统一规范、普遍适用。12月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管局领导、监管处室和制度专班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框架体系。目前,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完善并出台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
二是制度建设专班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局务会要求,多次召开专班会议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监管、执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形成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框架,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修改完善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12月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管局领导、监管处室和制度专班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制度起草完成情况,研究审议了各项制度。目前,随着《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印发实施,已建立起《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监管制度、《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等执法规范化文件,以及《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各流程环节的制度文件,切实完善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有效统筹了工作运行。
三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收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等7个制度文件,编制完成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便于机关各处室、各区金融局、行业协会等查阅使用,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季度组织开展监管培训,切实深化对各项制度规定的理解运用。2020年12月7日,市金融局组织召开了各区金融局和行业协会参加的第四季度全市监管暨培训视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市区两级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会上,系统学习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结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实际进行了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剖析。介绍了商业保理公司清理规范及日常监管要点,通报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记分和典当行年审等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监管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制度规定理解到位、执行到位。
(2)针对“截至巡视进驻,仍未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建立地方金融分类监管制度”问题表现。
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就制定了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制度建设完善措施。一是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8月份,按照局务会要求,成立分管局领导挂帅、抽调相关业务处室骨干人员参加的制度建设专班,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梳理系统分析,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作为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2月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管局领导、监管处室和制度专班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审议。会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采取召开座谈会、发邮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银保监会、市发展改革委、各区金融工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和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后印发实施,切实建立起地方金融分类监管制度。二是建立了行业评级指标。制定了《天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指引》《天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记分工作指引(试行)》等行业评级指标体系,规范了地方金融组织分类监管工作,完善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三是组织开展了监管评级工作。印发市金融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工作等通知,在第四季度监管工作培训会上通报讲评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年度监管评级和监管记分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实施精准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4.针对“行业监管未抓实”问题和“要坚持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全面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严格落实金融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以‘像警察一样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对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仅16人从事一线执法工作,力量薄弱”问题表现。
为切实优化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在平衡好改革发展力量基础上,一是监管处室人员应考尽考,持有执法证人员实现100%全覆盖。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鼓励非监管处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取执法资格证,目前,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44人。三是将持证人员全部关联执法监督平台。鉴于在现有机构编制前提下我局只有监管处室开展一线执法工作的实际,为切实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经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2020年11月,对我局未关联执法证人员进行数据关联,44人全部录入执法平台,执法力量得到很大提升。同时,严格按照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做好局执法人员管理等工作,为后续根据需要采取固定和临时抽调相结合的办法充实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关于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有差距,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乏力问题
5.针对“落实金创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不到位”问题和“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金创区建设,增强金融发展活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力推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发挥牵头抓总、推进落实作用不够”问题表现。
一是依托市区两级沟通机制,及时收集汇总推送各区在金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托市区两级沟通机制,强化信息对接,通过电话、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动态征询、了解和汇总各区以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在促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职能和工作实际,第一时间推送到相关处室。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协调会商,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共汇总梳理和推动解决有效问题14个(类),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二是对我局牵头承担的议事协调机制进行梳理和系统评估,发现问题的进行整改。印发《关于自查评估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的通知》,对全局所有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撰写自查评估报告,分析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经梳理汇总,目前我局承担的13家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均能发挥作用,部署流畅运行。自查存在的9条问题均已整改。
6.针对“打造金融优势产业有欠缺”问题和“要加快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金创区建设,增强金融发展活力,优化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有力推动京津冀金融一体化”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推进租赁行业监管、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不足”问题表现。
一是优化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环境。①形成措施。针对推进租赁行业监管、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不足,出台《天津市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工作措施》,从政策创新、产业生态等5个方面,推动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实现新跨越。②强化组织领导。在“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下设“融资租赁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融资租赁发展工作专班专题会议,推动各项工作开展。③加强工作联动,深入调研。市金融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联合召开融资租赁产业融资问题座谈会,梳理总结有关工作情况,推动融资租赁产业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7月15日以来,在各部门大力推动和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下,我市租赁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示范效应得到充分体现。向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报送推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普惠金融部以普惠金融工作动态形式向全国推广天津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市金融局关于推动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茂君书记批示“感谢市金融局给予的大力支持”。
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改革创新不断深化。进一步扩大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的结汇使用范围,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交易金额突破百亿美元。市金融局简化融资租赁项目公司设立和变更程序,提高项目公司设立效率。②产业生态持续优化。市金融局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成立中国·东疆租赁产业(人才)联盟,搭建中国租赁信息资源共享、业务创新交流、产教研融合、商业合作对接、人才培养培训平台。举办第九届中国航空金融发展(东疆)国际论坛、第七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峰会,在提升品牌效应、促进产业招商、汇集行业声音等方面起到积极效果。③产业优势不断巩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我市共有总部法人租赁公司1846家。飞机、国际航运船舶、海工平台租赁业务领跑全国,租赁跨境资产占全国80%以上,持续保持全球第二大的飞机租赁聚集区的地位,已成为高端装备租赁的中心和基地。市金融局积极研究地方金融组织组合叠加、共同发力服务小微企业新模式,形成和发掘了一批示范性强、特色突出、适宜度高,贴近企业需求的创新产品。
二是研究制定符合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实际、操作性强的监管评级指标体系,共分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业务运行与财务情况、经营合规与信用管理、调整项目、禁止项目五个部分,总分值100分;组织开展2020年度监管评级工作,已完成初评;安排了分类监管措施,强化对风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优质机构进行容忍度管理,大力支持优质合规机构在宽松的环境下谋求发展。
三是努力把握监管与发展的平衡关系,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基础上,巩固夯实融资租赁业优势地位,不断擦亮融资租赁“金字招牌”。①市金融局出具《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继续试点开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融资租赁业务的复函》,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融资租赁业务,在为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同时,助力新动能引育、信创产业企业融资。②印发《市金融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模式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汇编的通告》,推出和挖掘“融资租赁与政策性融资担保组合产品”等3类9个“融资租赁+”模式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产品,通过将融资租赁与担保、保险、投资相结合,有效发挥降低融资门槛、分担业务风险、降低企业成本功能。
(四)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7.针对“主体责任有缺失、‘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和“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指出‘金融局部分部门间职能界限划分不清、分工不明,导致工作落实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对此党组以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整改措施,未分析问题原因,也没有追究相关责任”问题表现。
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职能不清问题听取机关干部意见建议。局党组深入论证,研究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以满足市委、市政府更新更高要求,理顺处室工作责任边界。1月22日,向市委编办报送《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后,及时对接市委编办有效推进机构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岗位说明书动态管理办法》。
二是根据《市金融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针对“金融局部分部门间职能界限划分不清、分工不明,导致工作落实上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深入对照检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解决问题。
三是对以职能不清为由涉嫌推诿扯皮的相关处室,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了点名批评。
(2)针对“‘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均未开展有效的履职及廉政谈话”问题表现。
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带头讲政治,坚持政治统领,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进行警示提醒,督促责任落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二是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全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2020年累计谈话66次。针对倾向性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各处室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治处,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谈心谈话中尝到甜头,取得效果。
(3)针对“2019年个别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清单缺乏针对性”问题表现。
一是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及金融主责主业新任务新要求,所有班子成员结合“一岗双责”打造“一基地三区”总要求,着力加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聚焦金融主责主业,进一步完善各自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通过工作日志形式总结完成情况,及时上传监管平台。
二是根据《市金融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从班子角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清单缺乏针对性”进行对照检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代表领导班子带头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检视自身、剖析问题、做出承诺。其他班子成员从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角度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8.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和“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推进源头治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2019年接管对局监督以来,开展有效监督的思路招法不多”问题表现。
一是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部门重要会议管理办法》,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2020年10月19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部门重要会议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份以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10余次,强化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重大活动)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
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市审计局市金融局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送备案的实施办法》,及时、动态掌握监管单位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清正情况。2020年10月19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建立市审计局市金融局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送备案的实施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移送方式、情形,联合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等有关处室,及时、动态掌握监管单位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清正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建立与金融局监管单位的日常交流沟通,经常征求其对金融局党员、干部廉勤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监督、督促金融局党员、干部勤勉敬业,在监督中体现服务、指导。2020年10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通过电子邮箱,向50家注册资金在10亿元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发放调查问卷,征求融资租赁公司对金融局党员、干部廉勤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强化日常交流,了解市金融局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四是对金融局监管的七大板块进行专题监督、调研回访,摸清底数,从金融局监管成效,查找研判其履职短板和廉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纠正、处置和防范的意见建议。2020年10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对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专题监督、调研回访,摸清底数。根据了解情况,起草了《关于对市金融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天津融资租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金融局党组反馈。
五是督促市金融局党组对3名同志的违纪违规问题尽快落实处分决定,并指导做好案后治理,举一反三,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在对外交往中心存戒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金融局党组尽快落实处分决定,全程指导市金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起草通报,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在对外交往中心存戒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9.针对“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力”问题和“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推进源头治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办案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强”问题表现。
一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选派机关纪委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切实提高机关纪委干部履职能力素质。2020年9月29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组织的提高机关纪委书记履职能力素质的培训;10月23日,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了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的就如何开展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培训;11月18日,机关纪委组织机关纪委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机关纪委为兼职纪检干部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等业务书籍,督促兼职纪检干部加强自学。机关纪委通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机关纪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认真分析2019年工勤人员醉驾案卷存在的问题,补充相关主体材料。在办理其他纪检监察案件时,严格遵守实体和程序性要求,多向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请教学习,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的专业性和规范性。认真分析2019年醉驾案卷中存在的主体材料缺失等问题,将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党员证明等材料补充进案卷。在办理1名同志违纪案件的过程中,积极配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的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该同志违纪案件做出了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按要求向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备案,顺利通过审核,提升了执纪监督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五)关于净化政治生态不深入,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具体问题
10.针对“对肃清黄兴国、杜强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充分”问题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党组问题意识不强,没有定期研判政治生态”问题表现。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市委要求,纳入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局党组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工作办法(试行)》,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治生态研判分析。2020年12月23日,中心组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了“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打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的专题研讨,对2020年度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形成《市金融局党组2020年度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情况报告》。
(2)针对“‘以案三促’不扎实,没有运用好‘活教材’”问题表现。
一是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强化中心组学习效果,把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日常学习,定期开办读书班,以中心组扩大学习的方式组织了“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打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等专题的研讨,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赴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参观警示教育展等活动,起到了警示作用和领学促学效果。定期印发支部学习计划组织支部学习,做到每期必有廉政教育内容,注重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和局办公内网“党员学习园地”“廉政文化阵地”等载体,常态化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定期组织机关各支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开展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和作风建设年要求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引导机关党员畅谈体会、担当作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
二是强化“以案三促”。按照市委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相关制度规定和我局实施方案,以1名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为镜鉴,持续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将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育研讨作为支部集中学习的必修课。2020年12月10日,市金融局组织处级领导干部赴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实地践学,参观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12月31日下午,市金融局分阶段召开党员干部警示与激励大会,充分运用身边正反两方面案例开展正向激励和警示教育。
三是进一步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切实以更高标准、更大担当、更好作风投身到我市金融改革创新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去,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以支部为单位,对2020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员进行推荐,选出大家公认的优秀党员。局党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从担当作为、爱岗敬业、创新竞进三个方面为13名同志颁发了“孺子牛”“老黄牛”“拓荒牛”奖杯。
11.针对“风险防控措施未落实”问题和“要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推进源头治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杜强案中暴露出的廉洁风险隐患没有认真分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全面不到底,公务回避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表现。
一是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地。①2020年11月13日至18日,组织各处室对本处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行补充完善,16个处室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06个,制定并修订防控措施225条。②开展对监管处室的廉政情况抽查,以电话方式访问了12家服务监管的金融机构,未发现违反廉政规定情况。③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机关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守住权力寻租的关口,从源头上杜绝出现廉政风险。④强化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深入了解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及思想、生活情况,结合金融局实际,拟定《市金融局关于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家访的工作方案》《市金融局2020年家访工作安排》,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14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家访。
二是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杜强案中暴露出来的廉洁风险隐患没有认真分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全面不到底”等问题,印发工作提示函,建议市金融局党组建立领导干部干预金融活动登记备案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保障金融审批权、监管权、处罚权等权力的依法依规顺畅运行。局党组已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金融活动登记备案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进一步扎紧防控廉政风险的“篱笆”。
三是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10月19日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驻在部门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办法》。对问题线索核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组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市金融局研究制定公务人员回避制度,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属工作变动情况,认真落实好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局党组已起草《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对可能涉及公务回避的情形进行梳理,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回避规定和措施。
(六)关于政治引领不充分问题
12.针对“示范带动作用不强”问题和“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进取精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不到位”问题表现。
一是认真学习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修改完善了《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该规范共五章14条,对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等进行了具体明确,确保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注重抓好中心组的日常学习,同时,每半年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点评,重点检查学习计划落实、成员的学习出勤率和学习效果、学习记录等情况,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期不少于3天的读书班、一次调研成果交流会,用心把学习效果转化为促进工作提升的成果。2020年12月23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读书班的研讨会上,对中心组成员的研讨发言和调研课题进行了讲评;2021年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从班子角度对“中心组领学促学不到位”等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在《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中,对中心组成员的研讨发言、学习秘书职责等进行了具体明确。中心组成员按照要求,每次研讨发言和讲党课均亲自撰写提纲,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讲真话讲短话,讲自己的话,中心组秘书做好规范记录,同时将发言提纲和党课讲稿存党建处备查。
(2)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正向激励和心理疏解做的不实”问题表现。
一是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①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提升政治工作本领。研究制定《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的提示》,要求各支部梳理支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加大传帮带力度、带头参与研究,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本领,提高工作质效等相关内容。②2020年11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和定期汇报制度的通知》,就处室负责同志向分管领导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处室干部做好各类型谈心谈话进行了规范。③2020年12月4日上午,市金融局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动会。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促进中心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各支部书记汇报了本支部队伍建设情况、2021年支部党建工作思路,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对支部书记发言逐一进行点评,肯定了各支部一年来抓党建用心用力,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下了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支部书记普遍对2021年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
二是营造激励担当作为、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解决工作人员后顾之忧。①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培育,完善机关内网荣誉墙、曝光台,营造激励担当作为、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②印发《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着眼机构改革后,我局内设机构和职能变化,完善容错纠错的申请条件,进一步突出强调了尽职免责要求,以体现局党组鼓励担当、支持创新、宽容失误的导向。③制定《市金融局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措施》,从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做好先进典型培育、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办法解决干部后顾之忧、强化心理健康疏导、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储备6个方面,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④加强正面典型选树,正面引导。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加强人文关怀。①围绕纪念建党99周年,组织开展了“牢记使命 担当奋斗 落实金融三大任务”主题征文活动,得到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踊跃投送散文、诗歌、议论文等作品34件,17件主题佳作获得嘉奖,活动使党员干部锤炼了党性、汲取了智慧、提升了本领。②组织党员干部赴帮扶的武清区白古屯镇稍子营村开展“强化作风建设,决战脱贫攻坚,争做扶贫标兵”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和各支部党员代表、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与帮扶村党总支联合开展支部共建和帮扶慰问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与村民进一步贴近了距离,鼓舞了干劲。③围绕纪念“八一”建军节,举办“弘扬爱国情怀 重温红色经典 庆祝建军93周年诗歌朗诵会”,大家朗诵《红岩》《沁园春·雪》和《青春进行曲》《奉献》《敬礼!中国军人!》《我有一个中国梦》等经典诗词,观看展现2020年以来全局上下奋斗历程的短视频《回顾不平凡的我们》,大合唱《我和我的祖国》,给机关党员干部带来一场具有历史厚重感的盛宴。④组织青年干部赴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继承和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干部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领悟。⑤切实加强心理关爱,制定《关于加强干部身心健康关怀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题心理讲座,减轻干部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⑥将2021年定为“提气”年。通过一系列举措,干部脸上的笑容多了,担当多了,腰杆硬了。
四是开展专题心理讲座,减轻干部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①开展专题心理讲座,减轻干部心理压力和思想负担。切实加强心理关爱,制定《关于加强干部身心健康关怀的工作方案》,2020年8月24日,邀请渤海银行中级培训师作“情压疏导——做一名情绪稳定的职场人”专题讲座。②10月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共103人参加,其中部分干部还自选参加了性格、职业能力测试。③结合我局心理健康测评结果,11月30日邀请天津市安定医院临床心理科主任医师来局开展“应对压力 走向健康”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疏导活动。讲座后开展了心理健康交流座谈,局“金融青年干部学习成长班”部分成员参加。通过测评和辅导,有效舒缓干部工作压力、心理焦虑,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教育引导。④深入细致落实干部体检工作,组织在职及退休干部参加年度体检,针对身体状况,合理调整体检项目,完成体检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组织关怀。⑤加强对干部的关怀。在干部患病、去世、家庭出现变故时,主动关怀帮扶干部及干部家属,疫情期间,1名机关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工作意外受伤,局党组及时看望干部,积极协调社区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伤认定、延长工伤康复期等政策,保障干部工伤期间相关待遇。及时帮助老干部解决就医、供暖等生活上的困难,在2名干部患病、1名退休局领导及1名干部亲属去世时,局领导前往慰问,看望干部及干部家属,送去局党组的温暖。
五是建立局机关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传承金融局优良传统。制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津金监党发〔2020〕25号)。通过组织一次座谈交流、举办一场退休仪式、送一本退休纪念册、制作一张服务卡片、开展一次走访慰问等活动,表达同事情谊和真诚祝福,加强对到龄退休干部思想关心、精神关怀,增强到龄退休干部荣誉感和归属感,更好地完成身份转换、融入退休生活。
(3)针对“指导督促不严格,9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表现。
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局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虚心听取意见,检视自身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摒弃好人主义,敢于抡剑揭短。制定印发《关于召开巡视整改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按照要求,班子成员全部(除1位住院手术的领导外)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巡视整改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认真监督会风,搞好点评,辣味不足时现场严肃指出、立即叫停、进行纠正,确保了组织生活会充满“辣味”。
二是做好提醒和监督。《市金融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统计表》和《市金融局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因故缺席组织生活备案表》,由班子成员所在支部执行,平时做好提示提醒并进行实时统计,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2020年,4位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累计达132次,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组织部门列席下级党组织会议办法(试行)》,合理统筹安排人教处、党建处同志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会议,对支部相关会议进行指导、监督,不断提升所属党支部的会议质量。巡视至今,每支部列席一次以上,做到了全覆盖。
13.针对“坚持党建引领有差距”问题和“要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属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推进攻坚克难、滚石上山的工作,未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作用”问题表现。
一是局党组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①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扎实开展“反思差距、把事办成”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破解难题,想企业所想,解百姓所急,建立金融快速响应机制,助力企业抗击疫情;稳妥处置国企债务、政府平台隐性债务以及金融机构风险,实现“精准拆弹”;建立“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以参加市级机关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交流会为契机,全面梳理近年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工作情况,认真提炼总结工作成效,精心设计制作成果展板。市金融局被安排为现场重点讲解工作成果的单位之一,为参加展览的各位领导嘉宾介绍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有关工作情况。②提升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召开半年工作汇报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鸿忠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专题党课报告精神,各处室及促进中心负责人就上半年主要工作、下半年工作目标和思路措施汇报发言,局领导现场提问交流。会议要求各支部书记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言传身教,加强工作上的指导和日常的帮带。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暨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精神,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动。会议再次对支部书记提出履职要求,明确要求他们坚持严管厚爱、从严治处,加强并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带领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是组织各支部对市级机关处长大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落实,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2020年8月,《天津组工通讯》刊发了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做法文章《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10月27日,印发《关于继续做好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的通知》,将经验材料在机关内网发布,请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总结成绩的同时,认真结合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认真抓好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实,包括对照“六个一”活动安排,认真梳理本处室工作进展情况,细化台账、倒排工期,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从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反思差距,结合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尽快弥补短板不足;强化成果运用,将作风建设年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运用到日常工作之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总结作风建设年工作成效和收获,为下一阶段做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提供思路借鉴。
14.针对“党建工作责任传导未落地”问题和“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解决好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2019年提出打造党建工作‘十个一’工程,相关项目推进缓慢”问题表现。
一是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十个一”工程完成。2019年,我局提出用两年时间实施金融局党建工作“十个一”工程。局党组专题听取“十个一”工程完成情况汇报,组织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判认为“十个一”工程中的第一、二、三、七、八共5项在2019年至2020年均有工作进展,达到了预期目标,第四、五、六、九、十共5项具有长期性,将持续推动,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我市金融改革创新迈上新台阶。
二是继续开展文化活动。①继续开展“凝心聚力 倡扬青春”文化主题活动。加强市金融局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制定《市金融局“金融青年干部学习成长班”工作方案》,设置“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四个学习小组,围绕金融“十四五”规划等座谈交流,积极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②围绕纪念建党99周年开展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牢记使命 担当奋斗 落实金融三大任务”主题征文活动,深化了党史学习、汲取了智慧、锤炼了党性、强化了使命担当,激励了奋斗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赴帮扶的武清区白古屯镇稍子营村开展“强化作风建设,决战脱贫攻坚,争做扶贫标兵”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与村民进一步贴近了距离,鼓舞了干劲。③结合“八一”建军节开展拥军爱民教育活动,举办“弘扬爱国情怀 重温红色经典 庆祝建军93周年诗歌朗诵会”,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爱军爱民情感。结合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组织青年干部赴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进一步促进青年干部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领悟。
(2)针对“个别支部书记往往以处室负责人身份开展工作,角色没转换”问题表现。
一是对支部书记进行实战训练培训。2020年7月1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各支部书记(处长)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及思路措施,局领导轮流现场提问。大家交流思想、敞开心扉、充分沟通,这种头脑风暴式的交流,在梳理和研究谋划工作的同时,有效锻炼了支部书记的系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对能力,实打实推动了机关党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用心用脑谋划工作,提升“一岗双责”履职能力,促进金融局工作再上新水平。通过研讨,也进一步明确了下半年工作重点,统一了思想,更加聚焦“三大任务”均衡推进。
二是对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2020年9月18日至19日,局党组采取四种形式对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了市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暨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会精神,明确了下一步党建工作重点;闭门读书,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有关内容;专题辅导,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措施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传达解读辅导;交流研讨,各支部书记围绕“我是如何当好支部书记的”进行认真思考、开展交流研讨,谈思路、说做法、找差距、定措施,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借鉴提高。
三是9月19日,组织各支部书记围绕“我是如何当好支部书记的”进行认真思考、开展交流研讨,谈思路、说做法、找差距、定措施,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借鉴提高。会后机关党委收集各支部书记发言材料进行汇编印发,便于各支部间开展学习借鉴。参训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精神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文件的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下一步工作任务和落实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七)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够问题
15.针对“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不到位”问题和“要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落实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进取精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不够,会前征求意见流于形式,会上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表现。
结合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局领导班子将学习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局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学习研讨。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谈体会谈认识,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要求作出了承诺。
16.针对“执行干部政策不规范”问题和“要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德才兼备、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培养年轻干部缺乏统筹谋划,对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现象未引起重视,存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问题”问题表现。
针对部分干部基层工作经历不足问题,局党组再次组织了排查。①局机关近3年来招聘的5名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已分别协调安排到局结对帮扶困难村和北辰区天穆镇各村进行基层锻炼。研究拟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选调生跟踪培养锻炼管理办法》。为局机关10名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卷,作好跟踪培养。②局党组研究、安排了基层工作经历不足干部的基层锻炼工作。③人事部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制度规定红线意识,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干部职务免除事宜。分管局领导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我批评。
(八)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7.针对“责任落实打折扣”问题和“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解决好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党组对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表现。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市委实施细则,坚持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6月30日,组织召开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局党组听取职能部门和各支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12月17日,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强化了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化了对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的理解,探讨了支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途径和方法,更加明确了支部发挥意识形态工作思想引领、舆论引导、精神激励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2)针对“同年传达学习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中,没有对宣传工作进行布置,贯彻落实举措简单套用业务工作内容”问题表现。
一是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本着从实际出发、突出主题主线、彰显正能量的思路,制定了《市金融局党组落实<天津市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清单》,形成7个方面21条具体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慎终如始抓好党的最新理论学习贯彻,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项具体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是主动占领宣传主阵地。①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落实“一稿七送”机制。领导带头发声。巡视以来,局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媒体互动、公仆走进直播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多达15人次,处级干部7人次。通过领导带头解读金融政策举措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向企业家和群众汇报,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大宣传的理念,讲好天津金融故事。②完善制度机制。2020年6月28日,印发了《市金融局关于讲好金融故事 展现金融作为的工作措施》,对媒体报道、两厅信息报送、局政务外网新闻发布等工作,加强统筹安排、实行量化评分、开展定期讲评,激励人人主动写、及时报、全媒体宣。“一稿七送”机制运行顺畅,全局报送稿件数质量有了显著提升。2020年,向两厅报送稿件341篇,采用76篇;媒体刊(播)发报道840余篇(条)、其中央媒刊(播)发报道9篇(条)、天津日报刊发头版头条2篇、落实五中全会精神金融专刊1个,营造了无人不宣、无处不宣、无时不宣的工作氛围,形成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以金融志愿服务为载体,积极宣传金融政策举措。一方面,推进商业银行金融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在天津考察时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要求,2020年8月,会同五部门联合印发《市金融局 市文明办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保监局 市银行业协会关于在全市商业银行服务窗口深入开展金融志愿服务活动的倡议》,引导全市46家中资商业银行广泛开展金融志愿者服务活动,助力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全力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总结了18家银行志愿金融志愿服务团队的先进典型事迹,以图文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持续推动了金融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另一方面,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金融志愿服务团队活动。以金融支持全市“项目+团队”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各处室为单元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开展金融政策解读支持和撮合服务,主动对接有关政府部门提供金融政策支持,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及七类地方机构,深入帮扶村进行政策解读和志愿服务。2020年,机关共成立7个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5场次,其中向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帮扶村做党的政策理论和相关金融政策法规宣传宣讲20场次。
18.针对“网络阵地建设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1)针对“对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认识不深,新闻宣传以传统新闻阵地为主”问题表现。
一是不断提升运用新媒体的政治自觉和专业化能力。一方面,通过党组集体学、中心组专题学、进党校培训学、专题辅导学、支部集中学,引导局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学习领会,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把握,深化对新形势下新闻传播规律特别是新兴媒体传播规律的学习认识,增强了讲政治、懂网络、敢担当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局领导班子成员4人次参加中央党校和市委党校调训、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相关内容学习研讨,局组织相关专题培训3次。2020年9月,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国新闻发布业务骨干网络培训班学习,学习新思想、掌握新技能、把握新要求,增强新本领;相关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网信办组织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新要求,开阔新视野,提升做好网络宣传新本领。
二是搭建完善金融宣传阵地。加强与新华社天津分社、人民日报天津分社、天津日报等四十多家媒体沟通合作。与津云合作,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天津市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短视频大赛。巡视以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强化金融支持抗疫、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主题宣传,彰显金融担当作为。截至2020年12月底,在各类媒体发新闻报道稿件350余篇(条)。
(2)针对“微信公众号设置没有充分体现金融工作特点,内容转发转载多、原创策划少”问题表现。
一是丰富完善局政务微信公众号栏目和内容设置。为充分体现天津金融特色亮点,对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丰富调整,增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金融服务、监管动态、FT业务、融资直通车、上市周报等金融专业栏目,向中小微企业宣传金融政策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在融资直通车和上市周报栏目,上传上市知识和动态新闻,发布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投融资双方信息的有效对接。在监管动态栏目发布地方金融监管新闻,做好监管信息公开。通过“一稿七送”机制增加原创地方金融监管动态新闻,制作上市周报和金融知识系列原创图片,发布融资项目,进一步增大原创稿件比例。
二是落实好新闻报道、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制度。围绕学习贯彻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市金融局关于讲好金融故事 展现金融作为的工作措施》,对媒体报道、两厅信息报送、局政务外网发布等信息工作加强统筹安排、实行量化评分、开展定期讲评,“一稿七送”机制运行顺畅,全局报送稿件数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在2020年7月、11月分别组织有关驻津金融机构信息工作负责人和局机关信息工作人员,对两厅信息报送的要点,稿件撰写重点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压实了责任;注重与上级沟通联络,多次向两厅请教学习,及时了解信息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报送稿件,并积极完成约稿信息。在各处室和驻津金融机构的大力配合下,全局报送稿件的数质量有了显著的提升。2020年向两厅报送稿件341篇,采用76篇,是2019年采用数的1.8倍。全年在各类媒体刊(播)发报道840余篇(条)、其中央媒刊(播)发报道9篇(条)、天津日报刊发头版头条2篇。落实新闻报道工作制度。按照市委网信办要求,梳理遴选报送局2021年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议题设置选题推荐表、2020年网上重大主题宣传原创报道清单和2020年网上重大主题宣传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体现局促发展、强监管、防风险主责主业的履行和工作成效。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强与两厅信息管理部门沟通联系,根据报送要求,近期两厅信息工作情况和当前两厅信息点,召开两厅信息培训交流会。2021年2月6日,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栏目播发题为《奋进新时代 金融活水滋养中小微企业》的专题报道。
(3)针对“官网也没有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专题”问题表现。
在局官方网站开设“党建园地”栏目,实时发布局党建信息、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发布25篇局党组及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信息,起到了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升政治能力的作用。
(九)关于巡视整改持续用力有差距问题
19.针对“整改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担起巡视整改责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党组会没有研究十一届市委第四轮专项巡视整改方案,2019年4月对市委巡视办下发的《关于巡视集中整改评价情况》仅作传达,未研究持续整改”问题表现。
组织对《市金融局落实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集中整改评价情况整改清单》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局法规处、监管三处、处非处、银保处、党建处、原风险补偿组6个处室对照整改清单,认真梳理完成情况,起草“回头看”情况报告。局党组专题听取了“回头看”情况报告,对6个处室反馈的“回头看”情况报告进行研判。经局党组会研判认为,《市金融局落实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集中整改评价情况整改清单》中的10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
20.针对“整改监督责任有缺失”问题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政治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巡视整改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担起巡视整改责任”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落实不扎实,对巡视整改报告和任务清单运用不到位”问题表现。
一是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全程参加市金融局巡视整改工作,参加了巡视整改会议10余次,督促市金融局制定巡视整改台账,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全程监督。
二是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于2020年10月对天津市融资租赁公司进行专题监督、调研回访,摸清底数。根据了解情况,起草了《关于对市金融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天津融资租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市金融局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21.针对“个别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和“要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属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对巡视反馈的机关党建工作状态萎靡不振问题,抓细抓实不深入”问题表现。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组织开展“使命·奋斗”大讨论活动,灵活采取党课、支部集中学习、党员自学等形式,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组织开展“牢记使命 担当奋斗 落实金融三大任务”主题征文活动,推选散文、诗歌、论文等优秀作品34篇。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局领导、各支部共讲党课33次,外请专家学者授课5次,赴结对帮扶困难村——武清区河西务镇崔楼村开展《学习贯彻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管护》专题党课宣讲活动,注意发现活动中的高质量党课,及时推荐到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参加全市“比业务·强素质·作表率——精品微党课大比武”活动。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用好一个网络平台自学、讲一次专题党课、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知史爱党、爱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为推动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落实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政治功能。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从坚持政治统领、夯实思想根基、落实法规条例、切实转变作风、理清工作思路、带好干部队伍等方面指导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把支部工作做细致做规范,全面提高局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对支部的基础工作进行抽查,指出问题,督促改进。对全局入党积极分子状况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对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下一步发展党员工作思路,进一步严格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和标准,切实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机关党委委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市金融局机关党委书记、委员联系党支部安排》,每位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本单位1个党支部,并在工作开展中指导和帮助所对接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突出党建引领,指导推动工作。2020年8月初至11月底,机关党委以开展“问计基层、问需群众”大走访系列活动为载体,突出党建引领、抓实学以致用,着眼解决问题,指导机关每个支部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对接联系1-2家企业,服务企业帮助解决1-2个重点难点问题,使党建引领与金融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学以致用、勇挑重担、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活动期间,全局17个党支部共建立21个基层联系点,帮助基层单位、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8个。组织党员干部赴我局帮扶的武清区白古屯镇稍子营村开展“强化作风建设,决战脱贫攻坚,争做扶贫标兵”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和各党支部党员代表、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同志与帮扶村党总支联合开展支部共建和帮扶慰问活动。让党员干部与村民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贴近距离,鼓舞干劲、全力以赴、排除万难,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
(十)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见底问题
22.针对“落实改进会风要求有差距”问题和“要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回潮复燃”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2020年至今党组学习传达148份文件,仅传达未研究或仅原主要负责同志发言的达129份(占87.1%),没有和履行职能职责相结合”问题表现。
改进党组会形式内容,提升质效。2020年12月17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市金融局提升党组会质量的若干措施》,并印发执行。旨在强化研究部署、改进会风会纪,提升局党组会会议质量,切实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通过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严格议题把关、突出会议主题,会议审议决策更加充分;通过合理安排参会范围、压缩会议时长、减少会议频次,减少重复传达,会风得到明显改进;通过合理安排议题、加强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安排更加科学;通过强化跟踪督查,会议决策执行更加高效。
此外,本轮巡视整改中,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24项,其中不宜公开事项4项,其他20项完成情况如下:
1.针对“把握监管与发展的平衡关系不够好,顾虑监管压力,对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推动不够,缺乏发展活力和亮点;市、区两级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和监管环节把控能力不强,指导帮助缺乏精准性”整改事项。支持七类机构创新发展,努力把握监管与发展的平衡关系,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基础上,巩固夯实融资租赁业优势地位,不断擦亮融资租赁“金字招牌”。一是市金融局出具《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内融资租赁公司继续试点开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融资租赁业务的复函》,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开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融资租赁业务,在为融资租赁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保障同时,助力新动能引育、信创产业企业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租赁余额8.47亿元。二是印发《市金融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模式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产品汇编的通告》,推出和挖掘“融资租赁与政策性融资担保组合产品”等3类9个“融资租赁+”模式服务科技企业创新产品,通过将融资租赁与担保、保险、投资相结合,有效发挥降低融资门槛、分担业务风险、降低企业成本功能。三是推动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经验和知识储备,盘活租赁公司存量资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创新提出了N+N+1模式的“租赁+”系列储架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完成了产品设计、项目方案、客户洽商等环节,召开了专项计划项目启动会,有关项目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开展。助力东疆建设世界级融资租赁聚集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将租赁业准入监管权限直接下放给东疆管委会。
2.针对“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的针对性挖掘培育和跟踪服务力度不足,未能较好实现‘育早’‘育小’,打牢全市上市工作的企业基础”整改事项。汇聚优质企业资源,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天津科技金融中心、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天津)基地等服务平台的宣传培训和培育孵化基础阵地作用。一是加强拟上市企业的跟踪服务。针对拟上市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充分运用天津市企业上市服务网线上平台,实现对重点企业上市服务的“云受理”“云办理”和“云跟踪”,保持对企业的服务力度不减和办理程序简化。2020年全年,通过网上方式为260余家企业出具上市协调函580份,协调海关、市场监管、税收、土地等部门为企业办理包括合法合规证明开立在内的相关服务,支持企业加快上市审核进度。二是积极培育支持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会同天津证监局、市科技局、滨海新区等部门,采取线上方式,先后举办了三期天津市资本市场线上培训活动、上交所浦江学院专题培训、生物科技企业赴港上市专题培训等一系列资本市场专题培训,为我市部门、企业讲解新《证券法》实施、科创板上市、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等资本市场的新动态、新知识,累计800余家企业15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三是支持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培育。截至2020年12月底,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累计挂牌企业达到947家,其中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53家。
3.针对“缺乏针对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手段,没有建立起七类地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测预警体系”整改事项。一是建立地方金融机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接入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信局等15个部门数据,加入互联网舆情数据,形成大数据中心。二是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监管系统建设并已开始推广使用。三是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监管系统建设并已启动机构端测试工作。
4.针对“部分处室非现场监测还不规范”整改事项。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建设,8月份,按照局务会要求,在分管局领导的指导下,成立制度建设专班,多次召开会议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等制度框架,8月14日,召开局务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10月底,制度起草完毕,并广泛征求了各位局领导和机关处室意见建议。12月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管局领导、监管处室和制度专班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制度起草完成情况,进行了研究审议。12月28日,向各区金融工作部门征求意见。1月27日局务会研究审议印发实施,为规范我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工作,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2月,组织监管处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精准监管和科学监管的能力。
5.针对“在引导和规范社会众筹类组织、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工作中,市金融局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整改事项。研究制定有关通知,一方面,做好制定印发工作。2020年7月,市金融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津机构印发有关通知,指导各部门加强对四类机构的日常管理,建立顺畅的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移交机制,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为准确掌握各区工作情况,对各区引导规范工作开展书面调研,并对滨海新区等四个区调研检查。下一步,将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区加快建立四类机构引导规范工作机制,摸清机构风险底数,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6.针对“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短板,行政执法能力有欠缺,对履行行政处罚职权经验不足”整改事项。一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针对巡视反馈执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①持续加强金融监管制度文件规定的学习运用。组织市、区金融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监管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暨培训视频工作会议,深入学习银保监会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解读《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结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切实解决执法能力和经验不足问题。②完善行政处罚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③规范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二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①加强金融监管制度文件规定的学习,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暨培训视频工作会议,组织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监管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等,深入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干部队伍建设。②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密切结合金融主责主业,邀请天津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围绕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对民法典在金融活动中的适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阐释,有针对性选择学法用法等网络专题开展培训,以系列举措有效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专业水平。
7.针对“推动金融支持自贸区、租赁示范区、自创区等政策落实方面作用发挥不突出”整改事项。巡视整改以来,党组会设置金融改革创新专题、金创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和新动能引育专题、防控金融风险专题。加强党组对“三项任务”的统筹领导,高效谋划。11月30日,党组会专题听取前三季度金融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汇报,局领导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深入研讨,统筹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围绕金融服务高质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开放创新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听取汇报、专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8.针对“形成有效推动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运行机制,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心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基层纪检监督的薄弱环节和监督难问题,10月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整改事项。2020年10月19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机制的办法》,按照“职责清晰、运转顺畅、便捷高效、协作共享”原则,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明确15个方面监督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0月23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结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机制的办法》和日常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进行讲解,市金融局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了培训。
9.针对“机关纪委组建时间不长,专业培训不够,人员结构按照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最新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整改事项。一是结合机关干部岗位交流,进一步加强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将机关纪委书记退休情况和候选人选按照规定向纪检监察工委报告。下一步,结合机关处室调整,充实调整纪委班子。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选派机关纪委干部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2020年9月29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了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组织的提高机关纪委书记履职能力素质的培训;10月23日,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了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的就如何开展好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培训;11月18日,机关纪委组织机关纪委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通过开展系列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机关纪委干部的履职能力。
10.针对“把肃清黄兴国、杜强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作为政治首责摆在重要位置、部署推动、较真发力不到位;坚持标本兼治、锲而不舍抓政治生态净化力度不够;对政治生态的深刻内涵理解把握还有差距,抓政治生态建设没有做到常态化”整改事项。根据《市金融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针对“肃清黄兴国、杜强对金融局政治生态的恶劣影响”深入对照检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局党组对肃清黄兴国、杜强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回头看”。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带头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检视自身、剖析问题、做出承诺;其他班子深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建处党支部和促进中心党支部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对当事人严肃开展批评教育、明确提出要求,要求他们端正态度,认真配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的调查工作,深刻反思自身存在问题,从内心深处纠正错误认识。
11.针对“深化‘以案三促’形式单一,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剖析问题不够深刻,对照反思没有触及灵魂”整改事项。根据《市金融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1月28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将落实“以案三促”情况作为剖析的重要内容,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带头承担责任,结合实际、检视自身、剖析问题、做出承诺;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对负有责任的做出检查。按照督导组要求建立整改清单,进一步修复政治生态,深挖根源,深刻认识杜强负面影响的严重性,以打持久战、歼灭战的决心肃清黄兴国杜强恶劣影响。
12.针对“班子成员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调研不够经常,有些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有些缺乏后期的跟踪,有时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局限于点对点解决,缺乏寻根究源的深入思考和举一反三的研究破解”整改事项。坚持学有方向,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题主线。修订完善了《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并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每年年初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点评。2020年10月底,围绕落实全市“项目+团队”包联服务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带队深入互联网领军企业、市级重点支持的“项目+团队”单位,组织开展送信息上门、进行政策解答和面对面金融服务等调研对接活动,有力推动了领军人才、优秀团队和高端项目整体加速落地,展现金融之为、做出金融贡献,优化了金融营商环境。12月23日,局党组中心组召开了2020年度专题调研成果交流会,会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形成的《关于加强我市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服务创新的调研报告》《关于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的调研报告》《区块链发展及天津市金融业应用有关问题研究》等5个方面的调研进行了交流,达到了交流思想认识有站位、解剖重点问题有见解、创新举措思路有突破、推进工作落实有担当的目的,对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13.针对“局党组做思想政治工作还不经常,用简单管理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现象时有发生,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做的还不到位;局处级领导干部对干部谈工作多,交流思想少,压任务多,帮助出思路出招法解决棘手问题少;严管有力度,厚爱少温度,对干部思想身心状况、家庭情况等了解不够,关心关怀不及时不到位”整改事项。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工作水平,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和定期汇报制度的通知》,对谈心谈话的内容、方式和定期汇报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规范。定期听取各支部的队伍现状汇报,分析思想状况,针对倾向性问题,运用多种形式,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工作,旗帜鲜明为敢于当担、勇于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机关各处室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六必谈”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0年,机关各处室累计谈话372次,815人次,其中廉政谈话54次,履职谈话88次,日常谈话263次。各处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54次。
14.针对“其他党支部也存在组织生活会批评、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局班子成员对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前把关不严”整改事项。高标准谋划巡视整改暨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印发《关于召开巡视整改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规范要求。局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前,对所分管处室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严格指导监督,严标准、审程序、把内容,审核党员干部的发言提纲,检查上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班子成员全部(除1位住院手术的领导外)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监督会风,搞好点评,辣味不足时现场严肃指出、立即叫停、进行纠正,确保组织生活会充满“辣味”,会后督促整改落实。
15.针对“部分支部书记抓党建的意识还有差距”整改事项。印发《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的提示》,要求各支部梳理支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加大传帮带力度、带头参与研究,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本领,提高工作质效等相关内容。2020年12月4日上午,市金融局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建工作推动会。机关党委书记主持会议,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各党支部、促进中心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各支部书记汇报了本支部队伍建设情况、2021年支部党建工作思路,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对支部书记发言逐一进行点评,肯定了各支部一年来抓党建用心用力,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下了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支部书记普遍对2021年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举措得力。
16.针对“部分处科级干部存在基层工作经历不足的问题,局党组未采取有效措施补足基层工作经历;配备干部存在‘急用现找’‘急拿现用’现象,‘补位式’提拔多,‘培养式’提拔少;统筹谋划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时没有深入学习有关政策;对干部兼职的要求学习不深入,对具体规定理解片面”整改事项。着眼5年到10年发展需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研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①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和分析研究,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2021年-2023年规划》(初稿),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五个方面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举措,进一步突出年轻干部培养,明确坚持每年初研究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保持干部队伍梯队的相对稳定。②针对部分干部基层工作经历不足问题,局党组再次组织了排查,目前局机关近3年来招聘的5名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已分别协调安排到局结对帮扶困难村和北辰区天穆镇各村进行基层锻炼。③科学谋划年轻干部培养路径,组建了“金融青年干部学习成长班”,设置“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四个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和实践锻炼,提升35岁以下青年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加大年轻干部调研学访力度,促进学习先进理念,拓宽视野思路,优化能力作风,2020年6月以来,有意识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承担艰巨任务,安排年轻干部进行锻炼磨砺,提升综合能力,机关干部先后赴先进地区调研21批次,金融机构调研38批次,上级机关调研学访15批次,其中选派80后年轻干部64人次。
17.针对“结合金融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意识不强,运用新媒体能力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天津金融’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满足于文章或报道的摘转,栏目设置仅满足于疫情防控需求,没有从全面宣传金融政策、展现天津金融风采的角度对栏目和内容进行认真梳理”整改事项。一是抓好局官微建设运行维护。及时拟定局微信公众号栏目调整、内容设置、亮点展现方案,集思广益征求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到新媒体单位调研学习,在综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天津金融”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措施》,设置3个1级栏目13个2级栏目,涵盖党建动态、金融政策、政策解读、政策明白纸、上市融资、FT业务等多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完善栏目和内容。严格按照中央、市委主题宣传要求,在十九届五中全会、抗美援朝70周年纪念、十一国庆、两会等重要时点,第一时间转发中央、市委相关权威报道文章23篇,在网上积极主动传播党的声音。突出天津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政策举措宣传,增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金融服务、监管动态、FT业务、融资直通车、上市周报等金融专业栏目,在融资直通车和上市周报栏目,上传上市知识和动态新闻,发布企业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投融资双方信息的有效对接。在监管动态栏目发布地方金融监管新闻,做好监管信息公开,向中小微企业宣传金融政策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新媒体知识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新媒体从业人员来局做授课辅导,积极参加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互联网思维,不断开拓新视野、学习新技能,继续做好局微信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引导全员多投稿多发声。二是与今日头条平台合作加强对外宣传。2020年11月,开通今日头条号“天津金融”栏目,加大天津金融宣传力度,通过该平台积极推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报道,不断扩大天津金融的影响力。加强新媒体知识技能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新媒体从业人员来局做授课辅导,积极参加市委网信办等单位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互联网思维,不断开拓新视野、学习新技能,继续做好局微信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引导全员多投稿多发声。
18.针对“将上次巡视整改尚未到位、效果一般的问题,重新梳理,与本次巡视整改相结合,贯通一致,搞好综合整改”整改事项。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全程参与市金融局巡视整改工作,看该纠正、处理的问题是否到位,看该形成的制度规范是否建立。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对杜强案中暴露出来的廉洁风险隐患没有认真分析,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全面不到底”等问题,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印发工作提示函,提出继续深入整改的意见建议,建议市金融局党组建立领导干部干预金融活动登记备案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局党组已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金融活动登记备案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举措,进一步扎紧防控廉政风险的“篱笆”。
19.针对“出现交纳党费的标准计算错误问题,机关纪委工作力量需要加强”整改事项。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人员力量。结合党建处原处长到龄退休,局党组任命1名有经验的同志任党建处处长,并交流1名同志到党建处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测算和自觉交纳工作。制定《市金融局各党支部党员交纳月度党费台账》和《市金融局各党支部年度党费测算表》,印发各支部并指导、监督各支部执行,对党费测算和自觉交纳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通过规范党费测算和交纳工作,引导机关各党支部和促进中心党支部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章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20.针对“局党组会每次学习议题过多,重点不够突出,个别议题事前调研不够充分深入,导致党组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功能发挥不充分”整改事项。改进党组会形式内容,提升质效。2020年12月17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市金融局提升党组会质量的若干措施》,并印发执行。旨在强化研究部署、改进会风会纪,提升局党组会会议质量,切实发挥好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通过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严格议题把关、突出会议主题,会议审议决策更加充分;通过合理安排参会范围、压缩会议时长、减少会议频次,减少重复传达,会风得到明显改进;通过合理安排议题、加强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安排更加科学;通过强化跟踪督查,会议决策执行更加高效。
共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7项,其中不宜公开事项3项,其他14项完成情况如下:
1.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短板,距离‘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皆大欢喜’工作标准有差距;在统筹发展与监管方面缺乏科学性,力量运用不均衡,创新运用金融支持天津关键领域发展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招法措施不够有效”整改事项。巡视整改以来,党组会设置金融改革创新专题、金创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和新动能引育专题、防控金融风险专题,每季度听取三项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及时调整、创新思路、科学配置,一体推进三项任务落实。11月30日,党组会专题听取前三季度金融形势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汇报,局领导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分管领域工作进行深入研讨,统筹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围绕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金融开放创新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听取汇报、专题研究,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针对“在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方面制度建设不够,缺乏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整改事项。局党组高度重视监管与发展的平衡关系,从制定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入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发展。一是成立制度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局务会要求,成立分管局领导挂帅,抽调法规处、准入处和各监管处室骨干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二是系统梳理制度文件。对照《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对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审批、监管、执法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有各类审批、监管及执法制度文件91个,涉及审批政策及制度文件16个,监管政策及制度文件68个,执法规范化制度文件7个。三是研究确定制度框架。结合梳理情况,制度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我局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从地方金融组织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和案卷管理等环节做好制度设计,研究确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框架清单,在局务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力求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统一规范、普遍适用。12月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管局领导、监管处室和制度专班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调整完善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框架体系。目前,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完善并出台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四是完善了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随着5项制度印发实施,已建立起《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等行业监管制度、《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等执法规范化文件,以及《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等各流程环节的制度文件,有效统筹了工作运行,切实为平衡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与发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3.针对“企业融资问题创新招法不多,特别是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在解决企业发展需求上,体制机制上创新不够,缺乏综合性的金融解决方案,金融资源与项目需求不足。引导政银企撮合对接体制机制创新,调动金融机构研发推广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产品等方面发力不够精准;运用新技术创新开展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缺乏常态化、专业化的线上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整改事项。一是科技金融率先突破。①抓政策引领。印发《首批优化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行动指引》(津金融局〔2020〕18号),提出加快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打造“线上+线下”常态化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发布科技金融案例等八项举措。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 天津证监局印发《关于金融服务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支持措施的通知》(津金融局〔2020〕19号),提出四个方面15项具体支持措施。②抓精准对接。推动2家金融总部与我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加大对科技创新等新动能引育领域的支持。推动浦发银行与曙光信息产业公司达成合作,银行将为企业授信100亿元。会同滨海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召开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创产业融资需求对接会,现场签署了合计1.8亿元的银企融资协议。二是信息化手段创新应用。创新建立对接融资平台,构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常态化、综合化、多金融业态共同参与的对接平台。开发更多基于大数据的线上金融产品,推动医保贷等金融产品尽快上线。对接融资平台建设情况:10月30日该平台基本功能开发完成并上线试运行。截至2020年末,平台入驻银行、小贷、担保、租赁、保理、保险、投资机构等7类机构,共计32家,发布金融产品104项。平台实现功能包括:企业线上身份认证、金融机构产品展示、企业融资需求发布、银企线上对接(企业自选产品+金融机构抢单模式)、企业政务数据报告推送、惠企政策及融资成功案例展示查询等功能。同时平台还开通了3个融资服务专区,分别为融资租赁服务科技企业专区、“项目+团队”服务专区和培训报名专区,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快速、便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线上医保贷产品推进情况:“线上医保贷”即探索建立“金融机构+医疗保障数据”模式,帮助金融机构建立支持该行业的金融产品,为“两定机构”提供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缓解其资金周转困难、扩大经营规模。
4.针对“支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针对性不强,由于企业成本付出和专项资金拨付期限错配,降低了政策的应有效果”整改事项。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9月14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新动能引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市重点培育资源库入库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可通过贷款贴息、中介机构费用补助、上市挂牌专项资金补助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降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成本。2020年10月13日,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研究印发了《关于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落实《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新动能引育的有关政策》,解决专项资金拨付期限错配等问题,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针对“没有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任务纳入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整改事项。理顺工作机制,结合处室职责和工作任务调整,明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责任部门。局党组和机构编制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如何在“十四五”期间全力以赴打造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双城”格局功能、服务“制造业立市”与推动科技创新等重大命题开展研讨交流,坚持改革与创新、发展与服务、监管与稳定三项工作并重,深入探讨处室设置及职责优化调整问题。
6.针对“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有短板”整改事项。一是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东疆保税港区金融服务局建立专职监管员制度,已有专职监管人员10人,其中7人已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全年共组织召开5次监管暨培训工作会议。三是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为监管人员戴上“千里眼”。目前监管系统建设已取得积极进展,天津市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与协同处置平台完成验收并运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系统已接入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三类机构的业务数据,其他行业也在有序推进。
7.针对“制度建设和修订滞后”整改事项。一是持续加强金融监管制度文件规定的学习运用。组织市、区金融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监管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等召开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暨培训视频工作会议,深入学习银保监会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重点解读《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结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常见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切实解决执法能力和经验不足问题。二是完善行政处罚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为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三是规范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金融局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有效规范执法案卷管理。
8.针对“缺乏处罚裁量参考标准”整改事项。为认真落实《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切实依法依规、分类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合规规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在对本局重大处罚决定(即《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罚情形)集体讨论程序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不断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体系。两项制度较为完善地设计了集体讨论记录,涵盖了有关集体讨论重要问题,明确了违规地方金融组织包括高管人员处罚情形和适用标准,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将行政处罚分为若干裁量等级,明确了从重、从轻、减轻和免于处罚的具体情形,遵循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公正,以切实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和标准不一致情况的发生,为加强廉政风险建设和科学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9.针对“对金融机构引进缺乏长效推动机制,审批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整改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理,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地方金融组织落户。巡视整改以来,金融局党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建设显著加强,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在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操作规程标准化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70%的审批事项和41.1%审批要件实现了信用承诺办理,所有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减比例均达到80%,“就近办”事项达到90%。“一次办”、“马上办”和“网上办”事项实现了100%全覆盖。2020年,完成审批事项171个,净增注册资本合计212.82亿元,有力支持了优质企业在我市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并发展壮大。
10.针对“《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岗位说明书动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尚未落地”整改事项。一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职能不清问题听取机关干部意见建议。局党组深入论证,研究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以满足市委市政府更新更高要求,理顺处室工作责任边界。2021年1月22日,向市委编办报送《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请示》后,及时对接市委编办有效推进机构调整工作。二是局党组研究制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岗位说明书动态管理办法》。
11.针对“形成与干部廉政谈话的常态机制,坚持做到经常谈、及时谈,既教育提醒,又鞭策鼓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履职尽责,廉洁从业自觉;结合金融局工作特点和履职职能,探索在查办问题线索中,认真准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金融创新,强化服务指导,促进七个板块健康发展”整改事项。2020年10月19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和职责,提出有针对性的廉洁从政要求,提醒新任职的处级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12.针对“公务回避制度还不健全”整改事项。一是迅速组织开展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家属在地方金融机构任职情况专项排查,经排查,我局没有涉及任职回避的人和事。二是加强机关廉政制度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市金融局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办法(试行)》(津金监党发〔2021〕12号),详细列出了具体回避情形,对形成回避关系的,要求本人应在30日内及时报告,同时,规定了违反回避规定的问责处理等。2020年12月,我局在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检查整改情况报告中已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书面报告。
13.针对“年轻干部培养、选调生跟踪培养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落实不够到位”整改事项。做好年轻干部、选调生跟踪培养工作,召开选调生座谈会,传达市委组织部部长在清华大学在津选调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了解选调生思想状况、工作能力和在基层锻炼的工作实绩,对下一步培养锻炼和廉洁自律提出要求。研究拟定《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选调生跟踪培养锻炼管理办法》,为局机关10名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卷,作好跟踪培养。
14.针对“对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整改事项。研究制定《市金融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和《市金融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日常考核评分细则》,推动各支部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办法》共五章19条,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运用,并将各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支部书记总体评价和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靠后的2个党支部,经研判确需约谈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其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引导各支部把党建工作与金融主责主业一起谋划、一起落实、做在平时,推动党建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
三、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
市委巡视五组共移交5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对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部署,有意识地开阔工作思路、补充完善整改措施还不够,没有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充分融合贯通起来,以巡视整改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均衡发展还有很大空间,整改落实的综合效果还没有实现最大化。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强化整改意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巩固整改成效上持续用力,以更大的闯劲、更大的胆识、更大的担当,努力打开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新局面,用金融发展、监管、稳定的一项项成绩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牵住“牛鼻子”,绷紧责任链条。继续发挥好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统筹安排、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力度,形成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整改责任链条,促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底归零”。
2.打好“组合牌”,推进深度整改。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巡视办、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深化整改的要求,把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做细做实,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3.培育“杀手锏”,干好主责主业。聚焦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十次全会部署,科学谋划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跳起来够得着的思路,超前谋划、敢于创新、注重实效,研究确定具有改革性、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目标和举措,实打实做好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好事实事大事。
4.凝聚“精气神”,激发干劲活力。以开展“提气·事功”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思路,调整打法,激发干劲,引导党员干部勇于知重负重、担难担险、苦练事功、善于作为,切实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58980035;电子邮箱:sjrjdjc@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