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金融机构落户发展政策补助的公示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66号),和《市金融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津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津金局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对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资金补助事项予以审核通过。现就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9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市金融局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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