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目的公司报送经营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特定目的公司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银企银政对话,积极创造再融资环境和条件
去年以来,全市各区县、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10〕1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对所属单位清理规范、债务现状核实确认及分类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继续规范融资支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日前,我市金融监管部门已对银监会统计并分解到我市的
144户政府融资平台性质单位作出分类处置意见(详见附表)。一是对于无财政担保的34户按一般公司处理;二是对有财政担保且完成统一会谈,履行“四方备案”和“三方签字确认”手续的70户贷款退出平台贷款管理,作为一般公司贷款商业化运作;三是对有财政担保仍按平台贷款处置的35户,推进整改为公司类贷款确认工作,达到项目现金流全部覆盖贷款本息的,核实一家退出一家。鉴此,请尚未与债权银行进行统一会谈,履行“四方备案”和“三方签字确认”手续的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研究部署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会议纪要》(津政纪〔2010〕37号)要求,抓紧完成上述工作。
银监会日前已向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风险、房地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代销保险风险进行相应风险提示。要求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要严格控制增量。仅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适度新增。对已发放的和2009年及以前所签项目合约下的分期贷款,要重新统筹平台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和贷款项目本身还本付息能力。对于到期的平台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同时指出,对于去年下半年继续违规发放平台贷款及接受地方政府违规担保的,要严肃追究贷款发放机构一把手及总行相关负责人责任,对该机构固定资产贷款实施整顿,代偿性风险大且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叫停。
二、继续做好规范整合工作,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第
63次常务会议部署,充分估计困难,准确把握形势,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快行动”。坚持把特定目的公司整合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既要大力扶持其加快发展,更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对无法落实还款来源的融资需求,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融资支持性文件,切实规范承诺担保行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有条件的区县要探索以预算资金和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为资金来源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要督促所属公司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信息透明度和市场化运作能力,准确评估偿债能力,提高信用等级,建立资金“借用管还”良性循环机制,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三、认真执行经营事项报告制度
按照市领导指示,为摸清底数、正确分类、缓释风险、支持发展,请相关政府及部门督促所属单位以
2010年12月31日为时点,于3月3日(周四)前以公司为单位向我办报送以下材料电子及纸质文档(电子表格请在市金融办网站公告栏下载)。
一是各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贷款余额、其他债务性融资余额、五年内应还款金额、问题及建议。
二是项目分类信息。按照公益性和非公益性项目分类原则,分别报送项目名称、建设进度、资本金来源、贷款余额、其他债务性融资余额、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担保抵(质)押措施。
三是整合公司。对于无项目建设任务公司,本着整合公司、整合资源的原则,由所属区县或部门限期关闭。
四是今年前两月情况一并分别报送。请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特定目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严格监管的意见的通知》(津金融办〔
2009〕123号)要求,于月初15日内报送上月公司财务报表及有关情况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
2.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才华
电话:83817899
邮箱:caihua@tjj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