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泛指企业发行的债券,我国一部分发债的企业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这类债券叫企业债。企业债的发债审批机构是国家发改委。
据深、沪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企业债券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上市的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并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5)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6)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8)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9)债券有担保人担保,其担保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信为AAA级且债券发行时主管机关同意豁免担保的债券除外。
(10)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条件。